关于加强洪水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1]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

急通知

各:

现将《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地要落实专人,保障必要经费,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条件。

二、健全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区、乡、村、组群测群防体系,确保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及时,监测到位,组织有力,反馈及时。

三、坚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要加大地质灾害排查力度,对滑坡、崩塌及险工险段务必排查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制定防治预案,确保防治措施到位。

四、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灾情发生后,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向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乡镇应急预案,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做好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工作,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监督责任方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治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加强监督检查

政府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将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

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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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进度

各地要加快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臵、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进度。要认真筹划,积极组织,倒排工期,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必确保相关任务如期完成。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