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执法车辆暂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支队车辆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结合支队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一)车管科负责车辆的保险、年检、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二)支队所有车辆原则上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执法车蒙g90060、蒙g86268和通信应急用车蒙gnn59
9、蒙gb5599由车管科调配使用。其他执法车辆分配到各执法大队使用。
(三)严格执行执法车辆大队长负责制。大队内部做出用车计划,各执法组轮换使用,由大队长指派各执法组的驾驶员,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
(四)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度,下班后必须停放在支队院内,晚上收车时间为6点以前,如有加班向车管科备案。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执法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五)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六)车管科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七)车辆实行每周
一、周四统一加油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管科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一)支队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管科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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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应急车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用车路线。
四、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