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延期开工的请示

延期开工的报告

致:xxx市国土资源局xx分局

依据我司与贵局签定的xxx、xxx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我司应于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即2010年8月5号前对xxx明海大道东侧2#、3#(汽车4s店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地块进行开工建设,但由于我司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过程中,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导致我司进度缓慢,进而延误了开工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由于我司与贵局在对招标文件第十一条第2款,关于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协议》所需前提条件的理解上出现一定争议,为更准确理解其内容,我司经多方请教相关专业人士,多次和贵局商讨后,达成了共识,此过程中耽误了一定的时间,对正常如期开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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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以上情况,加上在剩下的1个月内办理诸多相关手续(如规划、环保、招投标等),时间仓促,因此,我司特向贵局提出延期开工3个月的申请,同时工期相应顺延,我司将尽最大努力,高效、快速的办理好相关手续,尽早开工,恳请贵局予以批准。

xxxxx有限公司

20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