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规划验收程序

1、申请办理《规划竣工验收》“前置”条件:(1)竣工规划验收申请书;(2)项目竣工平面布置图一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承诺可“后放”条件:

(1)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2)消防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3)环保等单项合格证明复印件;(4)测绘报告和其他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图测绘,测绘成果出具后,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验收申请。需提交一下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审批表》;

2、《建设工程防线验测量记录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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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经规划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重新组织规划验收

四、成片开发的住宅区、工业区在进行单体工程规划验收后,再进行小区规划验收。小区建设分期分批进行的,其配套的工程应按规划同步完成;未完成的,同期的其他工程不予规划验收。

五、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后,将竣工图等有关资料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