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对已缴土地出让金给予奖励兑现的请示
一、征管现状
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分别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的税收收入和基金预算的非税收入管理。“十五”以来,随着各地城镇开发和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地方政府的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收入呈不断上升态势。以湘西州为例,2007年全州契税入库4134万元,较2002年增加3760万元,5年平均增长61.70%,
占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由2002年1.18%提高到2007年3.53%;土地出让金全州入库29832万元,较2002年增加29145万元,5年平均增长112.59%,占当年基金预算收入的比例由2002年的12.03%提高到2007年的92.58%。但从我县近5年来的征缴情况看,效果不尽人意。2007年契税入库仅21万元,较2002年实际入库4万元增加17万元,5年平均增长39.32%,低于全州5年平均增幅22.38个百分点,占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从2002年0.47%提高到2007年的0.91%,仅提高0.44个百分点;土地出让金入库25万元,较2002年实际入库12万元增加13万元,5年平均增长15.81%,低于全州5年平均增幅96.78个百分点,占当年基金预算收入的比例从2002年的5.63%提高到2007年的10.33%,提高4.7个百分点,但与全州差距较大。(见表
1、表2)
表1:契税入库情况(金额单位:万元)表2:土地出让金入库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一般预算收入其中:契税占一般预算收入%年度基金预算收入其中:出让金占基金预算收入%
自治州**自治州**自治州**自治州**自治州**自治州**
20023156485537441.180.47200257112136871212.035.63
2003413811278820141.981.10200326761515621358.3786.67
2004501881419800321.592.262004384615126851069.816.62
20055922617991624192.741.06200552801333983275.441.50
20068150418642458353.021.882006531128530295857.0320.35
200711714423164134213.530.91200732224242298322592.5810.33
年均递增%29.9922.0561.7039.32年均递增%41.352.59112.5915.81
表3:契税、土地出让金征缴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契税土地出让金
应纳税实征欠和免占应纳%应纳税实征欠和免占应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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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大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一是县政府要组织清理并纠正违规制订的有关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和文件。规范招商引资、企业改制等各个方面税费优惠政策的操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财政、国土等税费征管部门要加强对法律、会计、房屋、土地等知识的学习,做到政策业务精通,提高契税和土地出让金征管协调、分析、执法的能力。三是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印发宣传资料和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纳税缴费的先进典型,弘扬纳税缴费光荣的正气,公开曝光偷逃税费行为,打击偷逃税费的歪风。
(二)规范契税和土地出让金的征缴程序,确保税法和政策的严肃性。一是要逐步建立纳税的申报制度。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二是要加强部门配合与协作。财政、国土、房产、建设、拍卖公司等相关部门应紧密协作,推行管税、协税向政府负责制管理。国土、房产部门必须凭财政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证”等相关减免文书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严格坚持“先税后证”原则。三是要完善征管手段。在现阶段契税和土地出让金网络建设条件还不成熟时,应在政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税费服务窗口”,统一征缴包括契税、土地出让金在内的有关税费,实现国土、房产、财政、税务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既可以严防偷逃税费行为,又可以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四是逐步规范完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县委、县政府在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城镇建设等方面出台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时,应有税费征管和执收部门的书面意见,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运作,杜绝出现超越权限的减免税款,或以长期“拖”、“欠”、“挂”、“缓”等形式变相减免税费。
(三)加强契税和土地出让金的稽查和监督管理力度。契税和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机关每年应开展一次清理登记,摸清底子,建好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税收稽查和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大检查。对执收和协税部门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的税费流失,要严格按规定从该违章单位的部门预算拨款中将流失税款直接划转入库,并责成违章单位追缴偷漏税费;对纳税人故意拖欠税费行为的,应严格按照税法有关政策规定加收滞纳金;对肆无忌惮,坚持不缴、少缴或者偷漏税费的,要坚决依法惩处,不做原则性让步,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税法和政策规定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