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规划方案评审意见
专家评审意见
2010年10月27日xx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召开了《xx市泥河滨河景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风景园林学会、安徽农业大学、马鞍山市园林处、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局、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缺席)、市国土局(缺席)、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公司和宣州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会议组成了以宣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注册规划师许浙安为主任委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专家组,安徽农业大学风景园林系主任、副教授陈永生任专家组组长(名单附后)。与会领导和专家踏勘了现场,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安徽卓成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方案汇报,仔细审阅了相关图件,进行了认真的评议,会议一致认为:
一、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山水园林城市,整合泥河及周边用地和生态资源,加强对泥河滨河景观带规划建设控制引导,适时组织编制《规划》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
二、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现状调查充分、规划目标明确、依据充分、理念先进,内容较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原则予以通过。
三、为使规划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指导好下一步设计及建设,评委会提出以下修改意见和建议:
1、依据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等上位规划,加强区域关系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明确泥河滨河景观带的功能定位。
2、结合周边用地规划,加强景观的互融性分析,优化功能布局,合理布置景点和项目。
3、依据城市防洪和排涝规划,合理确定泥河水位与工程措施,并优化步行及水上游览系统。
4、注重地域文化和生态环境特色的研究,深化建筑风格、小品设计、植物配置、驳岸、铺装和照明等方面的设计。
5、优化竖向和市政工程管线等规划设计,补充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6、补充蓝线、绿线等强制性内容,完善城市设计导则,进一步规范文本和图纸表述。
评委们建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市政设施(供电、消防)用地应结合区域工程规划予以调出,另行选址。与会人员提出的其它合理建议,请编制单位一并考虑。
主任委员:
专家组长: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规划评审意见《淮南市滨焦岗湖生态新区发展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2011年9月28日,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在毛集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淮南市滨焦岗湖生态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省城市规划协会、合肥市城市规划协会、安徽建苑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肥筑远规划建筑设计院、淮南市城乡规划局、淮南市城乡规划咨询中心、淮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及区发展改革局、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会议组成了以安徽省城市规划协会副理事长、教授级高工范毓灼为主任评委,淮南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高级规划师宋明和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副主任评委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名单附后),与会人员踏勘了现场,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合工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汇报,审阅了有关图件,经过认真评议,一致认为:
《规划》现状调查深入,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内容较全面,镇域结构及镇区用地布局较合理,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原则予以通过。
为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评委们提出以下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本规划与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城镇性质应充分体现城镇职能和特色;完善城乡统筹规划内容;
2、进一步分析人口增长率,合理预测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3、营造环湖城镇的景观风貌特色,充实旅游发展规划的内容,合理安排各项旅游设施;
4、深化镇域综合交通规划,强化城镇道路与对外交通的衔接;合理
确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加强防洪排涝规划,合理确定相应标准及设施布局;
5、优化镇区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规模、位置,充实“四线”规划内容;
6、深化镇区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及综合防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设施的规模和空间布局;
7、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文本及图件。
与会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请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修改过程中一并予以考虑,修改完善后,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主任评委:
副主任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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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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