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登记申请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报告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于年月日经批准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路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面积m2。于年月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宜春国用2005字第号)。为保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明晰产权,特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许可证。

附:

1、共用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报告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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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此报告。

泗县财政局泗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