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登记申请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报告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于年月日经批准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路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面积m2。于年月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宜春国用2005字第号)。为保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明晰产权,特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许可证。
附:
1、共用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报告
(盖章)
年月日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专此报告。
泗县财政局泗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