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使用证申请书4篇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土地登记申请

是土地权利人或土地权利更动当事人按照规定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其土地权利状况或权利变动事项,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审批书》。

二、地籍调查

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界限、面积、权属、用途以及等级等基本情况。

三、权属审核

是土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

四、注册登记

土地登记机关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卡、装簿、造册。

五、核发和更改土地证书

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

土地登记法律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5、《土地登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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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机关在受理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

权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对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经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核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证书。

附:土地登记申请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