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121010郭元武地籍管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综述5则范文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综述

专业:12级土地资源管理姓名:郭元武学号:125121010时间:二0一四年十二月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综述

郭元武

125121010

[摘要]最新一轮的全国鬼城排行榜中,咸宁市不幸位列其中。毫无疑问,这就预示着咸宁市房地产项目的销售陷入了一个巨大的困境。那么,诸如“未来天地”这样的大规模楼盘要想摆脱这样一个困境,全面的做一个市场分析是至关重要的。本文主要通过介绍“未来天地”自身的基本信息,进而分析出它的主要客户群体,从而找到对其而言最为有效的营销策略。

[关键词]未来天地基本信息客户群体营销策略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概念

1.1节约集约用地的内涵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相关规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已经于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第三条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构建符合资源国情的城乡土地利用新格局;

(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第五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第六条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县人民政府,由国土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2节约与集约的区别与联系

节约用地,主要是从保护土地的角度来说的,是指通过一些政策.措施或技术手段,减少社会经济发展对具有自然价值的土地造成不可逆的消耗。集约用地主要是针对人类主动的社会经济活动而言的,是指通过增加生产要素的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率、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等措施,从而使土地利用效率达到一个合理水平的行为。集约用地,强调用地方式;节约用地,强调用地效果.一般而言,集约用地必须导致节约用地;而集约用地是节约用地的主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节约用地还有其他更为广泛的措施选择。

1.3影响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因素

宏观层次因素:土地利用结构以及与之相应的产业结构;中观层次因素:城乡、区域间是否统筹协调,土地资源是否统一配置、优化配置;微观层次因素:土地利用的用途和强度.用途方面主要看现状土地用途是否达到其利用条件所允许的适宜用途:强度方面主要看在既定用途务件下,其开发利用强度是否达到土地成本效益的最大化;微观层次因素:建设用地利用强度不是越高越好,当边际效益下降到边际成本的水平时,就达到了土地利用强度的最优值。法律、强制性技术标准等对土地利用强度构成合法性限制。土地集约利用强度=min(市场集约值,合法性集约值),持有成本越低,最低利用强度也越低,越容易诱发圈地占地、土地投机等行为。

1.4节约和集约利用的4r原则

“减量化”(reduce),就是要节流,要控制新的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

“再利用”(reuse),就是要挖潜,要充分发挥存量土地的利用潜力

“再循环”(recyc“),就是要加强土地整理,把集约化水平提高以后多余的建设用地整理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实现资源的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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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依法行政为根本,齐抓共管,不断提升全区国土资源利用的执法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工作,健全执法管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执法监察机制。土地违法案件通常有干部参与,他们知法犯法,具有相当坏的示范性,影响极其恶劣。当前,建议从查处“以租代征”、闲置土地和各种严重破坏、浪费土地资源的违法案件入手,按照国家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把查事与处罚当事人和责任人结合起来,动真碰硬,切实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效。各级国土、纪检、监察、建设、规划、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要通过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形成多部门联动、互相协调、共同推进的执法机制。二是加大日常的国土资源执法巡查的力度,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的苗头。结合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和“土地执法模范街道(乡镇)”活动,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和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把创建活动寓于执法管理工作中,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力求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以完善执法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奖惩制度为抓手,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结案率。对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典型违法违纪案件,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曝光,树立正气,教育他人,以儆效尤。三是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公众参与度。按照“预防在先”和“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拆除”的原则,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执法监察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土地执法巡查责任制度和上下联动制度。我们认为,村级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员制度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值得推广和完善。要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基层执法监察网络。此外,要鼓励并奖励人民群众举报土地违法行为,倡导、鼓励有关土地资源开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各类公益活动。总之,要逐渐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督、公众参与的土地执法监管新机制,促进辖区国土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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