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玩忽职守

二、汛期实行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从五月一日开始,至接上级通知结束止(一般到十月二十日)。每日8:00时,进行值班交接工作。上一班值班人员应将认真填写的值班记录交给下一班人员,双方按要求签名。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上级发来的重要天气预报和上级的重要来电、指示及文件等,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防汛办主任,并通知到各村和有关单位。同时要密切注视当地汛情变化,随时电话查询重点村组、单位的防范准备情况,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四、及时、准确了解天气预报、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五、凡需上报的有关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对出现的险情、灾情等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县有关部门。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缺岗和擅自离岗的现象。接班人员未到达时,原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紧急情况时,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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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饮酒;

4、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关闭通讯工具;

5、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打牌、赌博、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