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探讨
对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探讨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是解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瓶颈方法之一,丰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急需解决,现结合坝陵办事处的实际,对如何完善村级一事一议奖补政策进行肤浅的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村组干部思想认识存在误区。自从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取消了农村税赋,开始起实行粮食种植补贴,应该说搞一事一议是很受欢迎的事,但其实不然,现实中村组干部头脑中存在“二怕”的思想:一怕“踏红线”。现在农村普遍存在一种思想,认为农业税都取消了,还谈什么一事一议,搞一事一议不是又在加重农民负担吗。由于存在这种模糊认识,导致村组干部谁也不敢冒然领头“闯红灯”、“踏红线”,免得沾边追究责任不划算。办事处所辖20个村,只有一个村在上报“一事一议”项目,后因在操作过程中,筹资筹劳不到位,借款又不敢借,怕增加新债务,最后“夭折”了。至底,整个办事处没有一个村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各村主要领导想法比较一致,怕搞公益事业建设有举债之嫌,稍有不慎,便碰到“增加农民负担”这条红线。二怕麻烦。农村税改后,农村开展一事一议难度加大,各项程序以制度文件形式固定下来,申报手续程序较复杂,条条框框多,特别是筹资筹劳标准低要求高,劳务用工登记簿和结算单面广难度大,难以达到文件规定的要求。其次是筹资难。申报项目的村基本上是“债务村”,找村民筹资困难大,有的村民说:“捐款可以,在村账上抵扣,有多少抵扣多少”,部分村民不理解,不支持,增加了一事一议工作难度,使村干部感到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工作困难大,程序多、麻烦事特多,故不愿意申报。
二、申请奖补程序复杂,工作程序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精髓所在,但过于精细,过于繁琐。按当阳市农村财政管理局设计15套表格(资料目录),各村上报一事一议奖补资料必须要按15份资料上报,缺一不可,例如某村资料目录如下: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资料目录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审批表。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的会议记录及农户签章。
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分解明细表。
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
5、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报告表。
6、工程项目预算方案。
7、工程项目合同书。
8、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9、工程项目决算报告。
10、施工单位收款凭证(税务票据)。
11、筹资交款凭证(信用社进帐单)。
12、奖补资金收款凭证。
13、劳务用工登记簿。
14、劳务用工结算表(农户签章)。
15、其它资料。以上目录可以看出,15套资料有许多相重之处,如劳务用工登记簿和劳务用工结算表(农户签章)、工程项目预算方案和工程项目合同书,可以合二为一或二选一、一事一议劳务用工结算表可以不要。村级组织为此项目而花费的路费、油费、资料打印复印费也是不小的数目,能不能成功申报还是问号。
三、政策存在先天性的缺陷。一事一议奖补范围过窄:现行政策只规定一事一议奖补范围只限于:村内道路、桥梁、小型农田水利、环卫设施、造林绿化、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村民认为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但在现实中,农村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远不只这些,如农村改水、改池、改电、公共饮水工程、娱乐设施改建工程等工程并不在此。一事一议奖补筹资筹劳的标准过时:按省财政厅的鄂农综改办<>55号文件中规定: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的标准按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作日,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农民自愿出资的,折资标准为每个标准工日5-8元。这两个标准还是税费改革前的标准,已不符合当前的劳动报酬水平。一事一议奖补标准模糊不清:按鄂农综改办<>55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是政府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按照三分之一的比例予以奖补。这个“事业建设”是指整个工程总造价金额。还是整个工程筹资额。还是整个工程筹资和以资代劳的总额。全省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和解释。对策及建议一、积极用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消除村级干部头脑中思想误区,克服“二怕”。着力提高处村干部和村民对“一事一议”奖补政策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农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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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建立网络办公制度,充分利用各村都设有编制与政策公开查询点的便利,利用查询点的网络传送到财政所,特别是偏远山区村。
(二)建立项目库,处财政将通过村民民主审议,资金筹集到位的,有工程预(决)算报告、合同书、验收合格书的,建立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库,按项目类别管理,按项目轻重缓急的重要程度,分批、分年组织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建立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专用科目储存制度。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是通过严格审批程序对符合政策的财政专项奖补资金。而一事一议资金则经村民讨论,并同意按一定标准出资提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别于村组集体积累资金和往来结算资金。两者有区别,应分别设立专用科目,加以管理,维护受益主体的权益。二是建立专款专用管理制度。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用后节余的剩下资金,作为村级其他收入,要求各村只能把此款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严禁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支付非生产性费用,如报刊费、办公费、差旅费等,防止不应受益的其它主体占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三是建立专项监督机制。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使用,按村民议提的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年初议提时,要有项目预算计划,经户主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事中,要选派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联系村国家干部和财政干部全过程参加,对于较大的工程项目,除按招投标程序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外,要组建村民(户主)代表监督小组,对材料的购进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工程结束时,由专业技术人员、村组干部、村民(户主)代表共同参加验收,财政所“三资”管理会计凭招投标合同和验收证明、工程发票等合法有效票据支付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四是建立专榜公布制度。对于一事一议奖补申报必须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可有筹资劳用工的明细、工程验收报告、工程决算报告、资金的使用等。一般在村委会所在地的“三资”公示墙中专用公示栏张贴公示,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村级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管护制度,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达到长期发挥效益的目的,并报财政所一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