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效益交流材料
近年来,在财政部的指导下,我省积极创新,探索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财政监督工作主动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按照“三个统筹”即“统筹财政监督计划、统筹财政监督力量、统筹使用财政监督成果”的思路,来开展财政监督工作。财政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重分配、轻监督”观念一定程度得到扭转,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提高,出现了财政监督工作与财政改革相互促进的较好局面。
一、建章立制,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基础。近些年来,我们始终重视财政监督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功能。
1、围绕强化财政管理、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开展制度建设。1*9年,我厅制订了《*省财政厅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的办法》。该办法涵盖厅内各项财政工作,明确规定了一系列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的措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行为。此外,还先后制订了《关于加强我省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省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办法》、《*省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省建账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财政监督相关的规章制度,为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制度依据。特别是从20*年下半年开始,我们针对近年来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修订和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堵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漏洞。目前,已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2项,还有20多项正在抓紧制订。
2、围绕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监督行为开展制度建设。20*年,我们制订了《*省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并由省政府颁布施行。该办法对监督检查的职责与权限、监督检查方式与程序、被监督检查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对预算收入的监督检查作了明确的规定,为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提供了依据。为了进一步提高《*省财政监督检查办法》的立法层次,20*年,省人大常委会已将《*省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列入立法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准备以人大立法形式颁布施行,将“办法”升格为“条例”,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工作的地位和权威。
二、转变工作思路,创新财政监督工作机制
在实施财政监督过程中,我们不断拓宽思路,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积极创新财政监督工作机制。
1、以监督预算编制为切入点,积极构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为改变过去财政监督只注重事后检查的弊端,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监督机制,我们将监督关口前移,以监督预算编制为切入点,对预算编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每年,监督检查处(含财政监察特派员办公室,下同)都积极介入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监督检查人员充分发挥对基层情况较熟悉,对预算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较有发言权的优势,对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建处、社保处、农业处等5个主要业务处所编制的部门项目预算草案进行集中审核,并提出独立的审核意见。审核的重点:一是程序性审核。主要审核预算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较大的投资项目是否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套资金来源是否落实,申报的资金是否与实际需要一致等。二是实质性审核。主要审核单位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有无变相套取资金的现象。三是效益性审核。主要审核项目资金安排,能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现象。四是实地核查。对于有疑问和有争议的项目,到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为预算审核提供依据和素材。
2、坚持“三个统筹”,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近年来,我省树立“大监督”理念,按照“三个统筹”思路,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和力量来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统筹财政监督计划,克服监督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年初,各业务处室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提出监督检查项目、要求,提供财政资金项目、资金流向等情况,监督检查处根据各业务处室提出的检查项目及要求进行汇总,统筹安排,制定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初稿),经厅务会议审定通过后,严格按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实施。二是统筹财政监督力量,充分发挥业务处室的监督作用。监督检查工作由监督检查处负总责,各业务处室派人参加本业务口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处统一调配各处室、市县财政局的检查力量,将检查人员分为若干小组,组长由监督检查处的有关同志担任,检查小组按地域、部门进行分工,将所负责的每个市县、部门的财政资金检查项目打捆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统筹使用财政监督成果,改进和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按要求写出本组的检查报告,由监督检查处汇总成总报告,反映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并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监督检查处及时地将各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向有关业务处室、主管部门和有关市县财政局反馈,并将检查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以达到真正利用好监督检查成果,切实解决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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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必须紧紧围绕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来组织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财政监督工作直接接触的都是财政运行中的具体案例和第一手材料,也最容易发现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因此,财政监督工作要克服为检查而检查的思想,充分发挥掌握情况较多的优势,注意加强对检查情况的分析和综合,为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4、必须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意识,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财政监督检查过程是一个执法过程,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是财政监督工作的生命线。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的制度建设,提升财政监督的立法层次,提高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同时,财政监督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制度进行,依法监督、依法检查、依法处理。调查问题要深查透;取证工作要认真规范;处理问题要按程序和标准进行。
5、必须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有力配合。财政监督工作能否开展起来,并取得成效,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和支持财政监督工作,在于能否得到各有关单位的理解和配合。近年来我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无论是监督检查工作的范围、还是工作的深度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工作成效也比较明显,主要是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尤其是我们始终把监督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厅第一把手亲自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亲自审定监督检查计划,亲自组织监督检查力量,财政监督工作得到了各业务处室的大力协作,得到了各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如果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各部门的理解和配合,财政监督工作是不可能顺利有效地开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