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的经验交流
一、加强财政支出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可靠、准确、高效是提高财政监督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的客观需要。我们把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作为财政改革的重点来抓,加强了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改革财政管理的措施,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缩短资金在途时间,避免资金沉淀,防止挤占、挪用,以适应财政改革的需要和更好的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使财政监督工作在服务财政改革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我们在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方案,严格监督。制定财政内部监督方案,其方案包括内部监督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步骤。监督的预期目的是通过监督方案来实施的。结合财政财务的特点、会计规范管理的要求和以往业务监督经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的。即坚持六查六看六有六无。一是查会计账簿,看记账是否完整,总账是否平衡,明细账是否与总账相符,有无涂改账簿、串户记账现象;二是查会计凭证,看会计凭证是否合理合法,有无白条支出、虚假发票和内容残缺不全单据;三是查资金结构,账实是否相符,看有无违反规定多头开户,私设小钱柜,挪用公款现象;四是查会计科目,看是否有变相安排财政支出,巧立名目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突破预算指标支出等舞弊行为;五是查财政拨款,看是否符合规定的运行程序,有无串户、跨行、越级拨款;六是查“两费”(财政业务费和经费)使用情况,看费用报销是否符合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有无滥发奖金、实物、补贴及用公款消费现象。财政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运行是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开展的保障。
2、对财政预算编制的监督。在总结多年财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财政收支的管理及其财政资金的分配程序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控制机制,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业务工作职责。监督检查人员参与财政其他业务部门预算的编制,包括一般预算和部门预算,并对预算编制的程序、方法及其行为实施监督。对各部门报来的预算基数包括人、车、会、话的编制及实际数等进行核查,检查预算编制行为是否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工作程序,是否有隐瞒、虚报、谎报、漏报预算等问题。将检查处理决定与预算编制同时进行,这也是监督预算编制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在节省财力资源,减轻财政负担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3、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日常监督过程中,对财政相关业务部门的预算拨款情况和各单位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检查有无
擅自调整预算,挪用预算收入;有无违反规定审批退库;有无将预算资金转为账外资产等。根据拨款进度、经费收支月报参与财务分析,同时,对个别部门反映财务运行困难、公共财产安全和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今年结合全区开展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和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自治区对部分地区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向相关地区作了信息反馈。
4、预算标准测定。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了预算标准的测定工作。在保证人员工资的基础上,对差旅、车辆、电话及会议等公用经费进行了测算。由于20*年推行了新的休假制度和差旅费标准,根据上级财政给予的财力资源与标准提高后存在的差距,结合我区实际,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上,测定了适合我区的预算标准。
5、参加中央政法补助专项资金规划的编制,合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根据上级下达的通知精神和指标控制数,结合政法部门的实际和财政状况,编制规划项目资金,突出重点,把专项资金安排在正常财政经费照顾不到的、急需解决的业务装备和维修项目上。
6、参加年终行政事业财政决算和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对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费指标进行审核。参与决算工作电是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再次监督检查。按照实行“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财政只按财政预算指标予以核销支出,对于超预算部分支出,结转下年冲减结余或基金。
通过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在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在总结财政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监督范围,提高监督质量,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本级财政与下级财政资金结算情况、对审计部门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力争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为财政改革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
二、当前我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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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监督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地市、各部门,特别是财政、审计、税务、物价和社会审计监督机构等经济监督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维护经济秩序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与使用效益中的作用,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财政部门的监督与人大、政府其他部门的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科学、规范、灵敏、高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机制。
四是要适应新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创新临督理念,拓展监督范围,改革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的水平。当前,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贯彻《*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的细化工作,把《*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真正落到实处,贯穿于财政监督工作的始终,使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置于监督之下。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和研究财政监督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彻底改变过去那种重支出轻监督、重检查轻管理、重收缴轻整改的做法,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五是各地市、各部门要不断加强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建设,确保《*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得到顺利贯彻实施。为了切实履行好《*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职责,各地市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确保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合格队伍,把财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