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行为的通知

西委发[2009]25号

中共西昌市委

关于印发《西昌市乡镇、基层站所及农村党员干部行为

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市乡镇、基层站所和村组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根据中央“六要六不要”的要求和省、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西昌实际,经市委领导同意,市纪委牵头制定了《西昌市乡镇、基层站所及农村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昌市委

2009年5月5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通知抄报:州委、州政府

抄送:州纪委、州监察局

中共西昌市委办公室2009年5月5日印

(共印80份)

西昌市乡镇、基层站所及农村党员干部

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市乡镇、基层站所和村组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根据中央“六要六不要”的要求和省、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西昌实际,特制定此规定。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二条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长期借用或占用国有、集体的资金、物品等归个人使用

(二)在单位内或所辖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三)索要礼品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礼品馈赠、宴请

(四)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或超标准接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公车旅游或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变相旅游

(五)利用职务之便,在扶贫、救灾、救济、移民、土地征用和转让中谋取私利

(六)利用职权为家庭及其亲友在企业、工程、果园、鱼塘、土地承包及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私设“小金库”或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资金

(八)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二十八)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自2009年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