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安全生产规划要点

将街、镇、工业区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的平安生产状况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对平安生产指标控制不好、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平安监管不到位、任务完成较差的街、镇、工业区和部门适时进行警示谈话,严格考核。健全平安生产目标考核体系。随时警醒平安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事故预防体系。

以建设平安发展型乡村为目标,2011年全区平安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布置和会议精神。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平安发展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平安监管体制机制为重点,夯实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强化依法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平安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平安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

(一)严格落实街镇平安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和落实平安生产长效机制。要完善街、镇平安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平安监督与指导。完善平安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平安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严格落实部门平安监管职责。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巡查,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平安监管。坚持关口前移和联合执法,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职责,提高行业平安生产水平,促进平安发展。

(三)严格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把平安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外包工程平安管理、平安生产许诺、平安生产预警等平安保证制度。规范企业平安管理机构设置,高危行业和300人以上的其它企业,设立平安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平安职能,落实平安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高危行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平安工程师,其它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加强高危行业、建设施工企业领导现场带班管理,稳步推动其它行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高危行业全面建立平安生产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带动其他行业执行平安生产绩效工资制度。

二、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健全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城管等部门协调机制。通力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平安生产的行为。

(五)实行委托执法。街、镇、工业区实行平安生产委托执法。参与执法资格培训,取得执法资格,实行非事故类委托执法。选择条件幼稚的街、镇、工业区设立平安生产监察中队,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街、镇、工业区独立、合法完成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扩大执法工作的覆盖面,将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能纳入到有效监管之中。

(六)加强事故前执法工作。努力做到关口前移。加大非事故类处罚的力度,通过事前奖励督促企业加大平安投入和安全管理,力争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2011年全区非事故类行政处罚目标不少于20万元。

(七)严格查处平安事故。依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处理到位,确保事故按期结案率达100%坚持一般事故约谈制度、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和事后通报制度。

三、以平安发展为引领

(八)组织《实施意见》宣讲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组织宣讲团。结合实际进行宣讲,解疑释惑,全面贯彻执行《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规定。

(九)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街、镇、工业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建设平安发展型乡村为目标。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以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平安监管体制机制为重点。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关于地方政府平安生产责任的规定,落实平安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平安生产的监管和指导。

(十一)组织实施平安生产“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核心,有序推进平安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

四、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治理行动

(十二)消防平安整治。以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为载体。集中治理消防平安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和平安入口疏通。落实基层派出所消防平安责任,强化防火知识普及和农村防火工作。

(十三)危险化学品平安整治。重点抓好剧毒物品、液氨、废品油、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等从业单位的平安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销售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平安管理。

(十四)深化民爆物品平安整治。以开展整治“四超”三违法”为重点。杜绝超时、超产、超员、超量生产和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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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健全平安监管网络。依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全区平安生产监管体系。街、镇、工业区落实平安执法人员;村(居)落实平安员;企业落实平安信息员;健全区、街(镇)居(村)企业“四级平安监管网络”实行平安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管网络的深度和密度。

八、严格行政问责和考核

(三十一)严格行政问责。把监督和问责的关口前移到工作落实和事故预防上,加强过程监督,注重事前问责。强化街、镇、工业区“打非”工作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完善平安生产约谈制度,建立平安生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平安事故,严肃责任追究,惩罚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行为以及事故面前的腐败问题,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