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议
滑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工作实施方案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和标准:
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有农民自己负责。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补助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奖补范围限于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村内道路建设维修,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机耕路和水泥路;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灌溉水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梁、机电井、小型提灌站或排渠站等;户外村内安全饮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饮水主管道购买和建设等;
村内亮化绿化设施,包括村内道路绿化、校园、公共用地及村庄周围绿化、村内道路照明设施等;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的修建等;公共文化设施,包括村内文化、卫生、体育活动场所及设施等;其他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工艺事业建设。
对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农村工艺事业和列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涉农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优先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对不符合《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举债等兴办的公益事业项目,不予奖补。农民宅前屋后的修路、建与奖励结合的方式。一是补助,政府按当地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补助;二是奖励,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成效显著、村“两委”班子公信力强的行政村和村民积极参与筹资酬劳、所议项目是村民急需的公益事业项目,实行奖励。同时,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投资村内公益事业。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实行自上而下、先批后建、先建后补、奖补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项目申报。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行政村按照《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通过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监办)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申请(对1次筹集2年资金的议事项目,报省农监、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经县农监办审批后,村民委员会根据县农监办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收缴筹资,组织酬劳,并将筹集的资金交存乡镇、财政所、新区财务科,一事一议筹资专户,由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监督村使用管理。
(二)项目实施。经批准的财政奖补项目,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核定的数额和省审批的奖励资金数额,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成立3—5人的监督小组,成员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县监办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民委员会或村民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项目实施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或议标方式进行,所以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合同。
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决算,投资较大的项目,原则上由村民委员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实施项目进行审计,并向县农监办、财政局提交项目竣工决算报告。
项目验收。一般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考核验收;对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县农监办、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小组和收益群众代表全程参与。验收结束应有验收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并且要有村民监督小组全体代表签字同意,验收结果和项目竣工决算报告作为资金报账拨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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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二阶段为项目申报阶段(5月至6月)
第三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7月至11月)
第四阶段为检查总结阶段(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