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局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为优化*发展环境贡献力量,根据《*县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县基层所站行风评议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河北省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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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以解决妨碍经济发展环境和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着力解决与创建服务型机关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以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责任追究为保证,继续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全力建设服务型机关,打造品牌服务行业,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规范有序的诚信服务环境,为构建文明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议范围:
局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法规监察科、规划科、建筑工程管理科、市场档案管理科、墙改办公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科、房产管理科、房产房籍管理所(交易所)等12个机关科室和环卫队、城市广场管理处等2个局属单位均列入评议范围。
三、评议的重点内容:
(一)机关作风评议内容(所有参评单位):
1、重点开展以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为主要内容的作风评议,树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绩效考评等制度,以完善的制度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作风。公开办事措施,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杜绝推诿扯皮、态度蛮横等衙门习气。
2、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且能当时办结的,当时办结;不能当时办结的,说明情况,明确办结时间,避免办事人员来回跑。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说明情况,将前来办事的人员介绍给负责办理此项工作的人员。
3、树立“环境是第一竞争点、抓环境就是抓生产力”的理念,突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和优化发展环境”这个主题,针对我局具体情况,重点解决工作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方法等方面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提高办事程序,实行“错案追究制”和“失信整改制”。
4、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解决群众、企业、投资商反映的实际问题,切实纠正社会关注、带有行业特点的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勤政、廉政、能政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和整体工作水平,切实解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勒卡等行业特权行为,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二)行政执法评议内容(规划科、建筑工程管理科、市场档案管理科、墙改办公室、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科、房产管理科、房产房籍管理所(交易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队伍建设。是否按上级要求参加业务及理论学习、培训。
2、行政处罚。重点评议有无违规越权进行行政处罚、处罚依据是否适当、处罚标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无“以罚代处、以罚代刑”现象,行政处罚案卷是否规范、标准,做到行政处罚有理有据、处罚标准公正无误。
3、行政许可。实施行政许可有无越权违规审批行为,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以及批后监管落实情况。
(三)公用事业服务评议内容(环卫队、城市广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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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九、组织领导:
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的调整,对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应调整。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韩建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高树林同志担任,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监察科,负责日常工作。
根据县纠风办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评议工作负总责。各参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谋划行风建设工作,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落实岗位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我局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