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土地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为了搞好我县县、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整体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的关系,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促进土地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修编原则
1、坚持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原则。正确处理农用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供应的关系,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与管理,切实保证耕地和基本农田地块面积、保护设施、保护责任的落实。
2、坚持统筹安排各业、各区域用地的原则。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土地供应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有效引导和确定各业用地布局和规模。
3、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发节约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各业用地走内涵挖潜为主的发展道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
4、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确保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5、坚持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占用耕地的法定义务,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五)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六)《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九)《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
(十)《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
(十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土地资源管理规划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
(十四)20*年*县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鉴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三、土地规划编制的期限和规划范围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修编以20*年为规划基期,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二)规划范围
1、县级规划范围。本县行政辖区范围。
2、乡镇规划范围。本县22个乡镇行政管辖范围,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乡镇级规划修编工作。
四、土地规划修编的主要任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土地宏观利用和管理,其目的是通过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各区域、各部门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科学分区和功能定位。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综合效益,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打下基础,为土地可持续利用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一)县级规划的主要任务
1、根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县土地资源个性特点,发展思路,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制定土地利用方针、原则;
2、根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结合本县土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提出土地利用任务和目标;规划目标通过控制性指标即约束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包括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村工矿用地总规模、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面积及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等)的量化来体现。
3、根据本县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吸收部门相关专项规划成果,将市级下达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落实并分解到乡镇;
4、对市级已确定跨区县线状、块状工程衔接一致;
5、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深入论证,科学确定园区及重点镇用地规模,并对园区重点镇进行产业和功能定位;按照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和园区城镇发展规模的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挂钩的政策要求,通过改造空心村或向空间发展,走集约节地挖潜的路子,农村居民点新增建设用地主要满足新农村建设和布局调整的需要。
6、依据本县土地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和上级规划的要求,进行土地利用分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建设用地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保护区、其它用地区等;
7、同步做好土地整理开发,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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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搞好协调衔接。编制规划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划的要求,充分征求各乡镇和各部门的意见,确保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同时搞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县国土局各国土所要积极协助、配合所在辖区的乡镇规划修编工作,认真做好前期调查。
(三)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编制规划要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论证,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公正透明。
(四)注重创新。编制规划要注重理论、方法和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借鉴和吸收相关规划编制经验,积极采取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