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化县级财政监督作用的几点看法
近年来,财政监督工作在严肃财经纪律,防止公开收入和公共资产流失,强化财政管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发展,推动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目前我们财政监督作用的发挥仍不够充分,出现了财政监督作用弱化的现象。
一、财政监督作用弱化的主要表现
1、财政支出监督薄弱。
长期以来,财政工作重点摆在培植有效财源,财政部门多以财政收入来衡量财政工作的成绩,财政监督工作也紧紧围绕着增加收入这个重心开展工作,对财政支出的监督基本没有摆上应有的位臵。另外,财政支出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财政支出管理缺乏明确的责任制和监督措施。二是处理事与处理人相脱节,对重大财政支出失误追究无力。
2、财政内部监督不力。
过去有人认为“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的边缘科室”,事实上这种倾向在某些县市至今尚存,导致了内部监督的弱化。内部监督重事后监督,轻事中事前监督,没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内部监督只能起到马后炮的作用。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一些问题年年查,年年犯。近年来,由于我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监督工作,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得得到了强化。
3、财政监督方式不规范
我们的财政监督工作,主要是对财经领域的某些突出问题采取综合或专项治理的方式进行。从方式方法上看,表现为突出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检查少;从时间上看,表现为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时候监督检查多,事前、事中少;从监督内容看,表现为对财政收入检查较多,对财政支出监督少;对某个单一事项或某个环节检查多,以全方位监控及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少。
二、强化财政监督作用的几点看法
1、建立财政支出预算编制的监督机制。对县预算支出编制的监督,属于事前监督。要对财政支出进行有效监督,必须将支出监督关口前移,针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进行分析研究,跟踪检查和核实。通过监督检查,把好以下“五关”,一是把好政策关。检查单位、部门、乡镇预算支出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预算支出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是否体现本级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把好编制关。根据编委核定的人数,审查其是否突破编制标准;是属财政拨款的编制,还是自筹的编制,审查车辆是否是由财政拨款支付燃修费的公务用车等;三是把握范围关。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财政支出范围在不断进行调整,正在退出一般竞争和经营领域,向公共财政转变,哪些属于财政供应项目、部门、单位,哪些应退出财政资金供应范围;四是要把握标准关。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法定的标准;五是把握原则关。是否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是否充分考虑了减收增支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的变化,需要与可能之间是否一致;有无为了小团体利益,虚列支出项目的情况。对有关专项支出,要进行严格审核,看是否属本级政府所列的需保证的重点支出项目;对有关迫不得已的追加,进行实际评估,把“水份”挤到最低限度。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进行事前的监督检查,为财政预算编制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为下一步事中监督提供可供比较的基础条件。
2、完善财政预算支出执行中的监督。对县财政预算执行中的监督,属于事中监督,要推动尽快就位。预算支出的执行,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预算法中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对于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监督,关键是要握三个依据,一是要依据法定预算,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要监督拨款单位按年度预算和拨款计划及工程进度,及时把预算资金拨给用款单位,禁止超计划、越进度拨付资金,造成前吃后空;二是要依据规定程序,监督各类拨款的合理使用。对于人头经费等经常性支出,监督按照分月计划拨付资金,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款项的申报、拨付手续,加强审查,防止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依据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支出监督。对于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和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从申请资金开始,就要组织监督力量对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查监督,防止虚假立项骗取财政资金;在拨付的过程中,要监督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用量跟着进度走,拨款进度与项目进度大体同步。为避免各级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财政监督人员必须参与到项目中去,如果不参与到项目中去,就无法把握支出的进度,无法保证项目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当前,在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支出执行监督过程中,还要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支出监督,督促其进入专户,预内预外统筹安排使用,为零基预算打基础。二是要加强监督本级政府预算周转金,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防止挪作其他有偿资金使用,原有周转金要通过监督检查,加大回收力度。三是要加强监督本级或下级财政预算支出方案或预算科目的随意调整,对于随意调整的,要及时制止或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责令改正或撤销。
3、健全财政支出的事后监督,把好县财政预算支出的最后一道防线。财政预算支出监督,历年来采取的办法是事后监督,要在总结事后检督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强对支出结果的监督,检查财政支出资金使用的情况,同时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正确的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予以制裁,对用款单位实行“支、帮、促”,进一步改进财政管理工作。在事后监督中,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政策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法定预算规定的用途,正确有效地使用资金。经常性拨款、上级及本级专项资金、各项补贴款使用范围、用途是否正确;二是财政监督。部门、单位的财务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随意扩大开支标准,有无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财政资金,挥霍国家资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其他基础性工作的监督。如对部门、单位的各类报表、帐目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统计数字是否准确,报表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全。事后监督是整个财政支出监督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虽是放“马后炮”,在监督的全过程中占有重要分量。
4、创立内部监督体系,内外结合,构建强有力的财政监督网络。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控制网络。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严格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加强经常性、即时性的审查、稽核与检查,促使乡镇财政监督经常化、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县域财政监督管理网络。根据我县实际,先选择这两个乡镇财政所作为财政监督关口前移试点乡镇,时机成熟时在全县推开;在财政监督关口前移试点乡镇财政所选拔财政监督专管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召开联系会议、交流工作经验,由专管员负责对本乡镇财政的适时监控。乡镇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所与财政监督局共同的职责,各乡镇财政所和财政监督专管员在工作上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同心协力做好财政监督工作。
(2)、严肃财政监督纪律,加强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在实施内部监督检查过程中,一是强调单位必须给予支持配合。对在内部监督过程中不按规定提供资料或隐匿部分财务资料的,内部监督人员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的负责人讲明原因,并无条件地提供资料,情节严重的,采取组织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还要一查到底,看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地方。二是强制单位接受内部监督检查。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欺骗内部监督人员的,一经查出,将给予主要责任人以纪律处分。对拒绝接受或找借口搪塞和阻挠内部监督人员进行检查的人,一律先待岗后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从重处理。从而为监督检查扫清障碍,确保内部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我们对全县十四个乡镇财政所和局机关十二个业务股室进行了一次内部审计,检查面达100%,查出有问题资金515.74万元,并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
5、建立高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1)、优化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一是要注重与审计部门的资源整合,采取计划衔接、合理分工和信息共享等方式,沟通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二是要注重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纪检部门的优势,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三是要注重与社会监督检查机构的资源整合,要在加强和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提高其社会公信力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其人力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共同做好维护财经秩序工作。
(2)、逐步实行检查公告制度,把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要在完善相关制度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将对外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使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臵于社会监督之下,臵于法律规范之下,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同时也通过实行检查公告制度,使财政监督的行为和结果臵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以更好地促进依法监督,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参考文献:
1、郭鑫柱:《县级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阮永坤
李献忠
邓财荣:《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确保财政政策落实》
第二篇:对财政监督的思考对财政监督的思考及2012年工作谋划
一、财政定位要准,转变财政的职能和作用
现阶段的财政很大程上还是一种被动的事后监督,其监督方式往往是按年度或按项目工程完结后根据需要对其财务收支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单纯的事后监督只能是已成事实后的“马后炮”式的监督,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和被动性,对其处罚,最多也只能起到一个下不为例的“警示”作用,处罚的资金仍然是国家(单位)支付,这种慷国家之慨,为自己遮羞或为自免灾的违纪现象,已逐渐成为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的新时尚,只要交了罚款就皆大欢喜,这样一来,不但加大了财政监督成本,动摇了执法的严肃性,对违纪单位既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而且降低了财政资金铁使用效益,给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失去了财政的效果,导致财经领导违纪现象屡查屡犯,屡禁不止。2011年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基金股工作人员李华波转出境外赌博资金高达9850万元。此事件,怵目惊心,令人深思。因此,财政既要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纠错防弊,更应该树立管理和服务意识,在检查的时候,能提出一二条、三五条合理建议,或者有积极意义的建议,防微杜渐,比你检查几个问题可能更加重要。因此,财政应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的监督评价。财政工作必须彻底改变
-1目前,监督机构人员配备不够到位,监督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不适应,影响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财政法律程序要求,检查2人、复查2人,最低不能少于4名业务人员。省财监局局长汪学越强调要加强财政机构队伍建设,对监督机构设置不尽健全、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地方进行重点推动,同时要求财政机构要统一名称,全省75个县已有65个县统一了“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名称,财监办名称应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更换,尽快把人员配备到位,改善办公条件。
财政监督检查涉及到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它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既要有熟练的专业知识,还要懂得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因此要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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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加强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检查。
权力运行的出发点不同,权力运行的利益结果也不同。权力公有化,则权力为国家作贡献,为人民谋利益;权力私有化,则权力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加强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检查是警慑权力滥用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
四是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有严重以权谋私等滥用职权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或坚决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构成违纪的要予于党纪政纪处分,保证权力运行的健康进行。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制约。还是从”一把手”先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