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监督检查执行交流材料
自*年机构改革以来,我省在财政部的悉心指导和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已连续四年开展本级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共查出违法违规问题资金近7亿元,已纠正问题资金近3亿元,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或意见近百条,大部分被采纳。不仅为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建立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逐步探索出一条新路。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树立“一个理念”。自19*年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结束后,我省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逐步转向日常监督上来,并为加强财政管理做出了一定贡献。但与此同时,我省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仍存在“缺位”问题。一是探索财政监督有效途径不到位。财政监督作为财政运行过程中的一种“免疫”机制,必须参与财政收支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但工作中我省注重事后监督检查多,事前参与和事中监控探索少,造成财政监督始终没有从本质上区别于审计监督。二是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不到位。尽管*年前,我省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了大量检查,但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预算分配约束不严、资金管理分散、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制度建设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每年同级审计部门在审计本级预算执行时,审计出的问题更是“五花八门”,有些性质还很严重,直接影响了财政的整体形象。三是强化财政内部监督不到位。尽管我省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每年都开展财政内部监督工作,但大部分是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账户开展监督检查,很少对业务职能机构的业务行为开展监督,造成财政“灯下黑”现象比较突出。为解决财政监督的上述“缺位”问题,使财政监督真正融于财政管理、服务于财政管理,并为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探索出一条新路,我省在反复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树立了“构建以科学的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为基石,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管理并重,建立明显区别于审计监督,涵盖财政收支全过程,体现财政管理特色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的新理念,并将工作重心由财务收支监督向预算执行监督上转变,即在同级审计部门审计本级预算执行前,先对财政自身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预警作用和自律作用。
2、突出“六个重点”。本级预算执行监督是依据本级人大审查和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对本级财政及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筹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情况及组织政府预算收支任务完成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所进行的监督。由于开展本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我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本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的六个重点:
(1)一般预算收支情况。一是监督检查收入是否依法、及时足额解缴入库,有无隐瞒、截留、转移财政收入的问题;预算单位有无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坐支预算资金等问题。二是监督检查有无拨付不及时现象;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有无随意改变预算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预算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保证了教育、科技、农业的法定支出。三是监督检查往来款项核算有无应收未收,隐瞒转移预算收入问题;有无虚列支出,随意借款的现象发生;有无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的问题。
(2)预算调整和结转下年使用支出情况。一是监督检查调整预算是否合规,预算追加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有无随意追加预算,扩大收支规模的问题。二是监督检查结转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是否存在无预算、无项目、无用款单位和无资金来源空头结转等问题。
(3)办理下级财政资金结算情况。监督检查体制结算、专项结算和其他结算的依据是否符合财政政策和制度规定,有无在财政结算事项中搞随意补助、暗箱分配的问题。
(4)预算外收支情况。监督检查预算外收支核算是否规范,有无隐瞒、截留、转移收入的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和专户管理,有无应收未收、滥支滥用预算外资金的问题。
(5)政府采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资金核算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预算拨付采购资金,预算单位有无自行采购,脱离预算管理等问题。
(6)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各类专项资金核拨是否规范,配套资金是否落实,有无挤占、挪用的问题。
3、抓住“三个环节”。一是检查前下达检查通知。由于财政预算由各市财政部门一把手负责,且本级预算执行的监督又属内部监督范畴,因此,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独自开展此项工作的难度很大。为使该项工作一举成功,我省在开展监督检查前,以省财政厅文件形式下达了《关于开展本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监督检查范围、内容、时间与方式、工作要求等。为保证监督检查质量,各市还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制定了检查提纲,并对所有参检人员进行了预算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检查中省厅派出巡查组,督促、指导各市开展工作,及时回答、解释各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市还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使整改工作及时东到实处。
三是检查后统一通报。各市在本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结束后,省厅还要对照同级审计部门审计的结论,对工作开展好的市予以通报表扬,开展不好的市予以通报批评,让省与市间相互了解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财政管理现状,以引起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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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抓住有效时机是本级预算执行监督引起各方重视的前提。本级预算执行的监督,审计总产年年开展,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必须要区别于审计监督,要具有财政监督的特色,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为此,我省着重抓住同级审计部门审计本级预算执行前的有利时机开展此项工作,并在审计部门进点前结束检查。这样,即使审计部门再查出同类问题,财政部门也可向审计部门理直气壮地表明,财政已进行了自查,并正在制定整改措施,为财政部门主动解决问题赢得了有利时机。同时,也极大地缓解了过去审计机关审出问题,财政局长求审计局长,三番五次地通过各种途径向审计部门解释问题存在的原因,以争得审计部门的理解与“同情”,尽可能地压缩问题、减少问题,尽量不将有些问题上报政府,更不要上报大,免得政府领导要费尽心机地研究哪些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哪些不报,一旦报告后,财政部门又要“挖空心思”地根据人大提出的要求逐项进行落实整改的状况。
4、监督检查质量是本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能否取得成效的根本。质量好坏是本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能否取得明显成效的根本所在,也是我省以此为切入点探索财政监督检查新路子能否取得成败的关键。为此,我省注重在质量上狠下功夫。首先,在检查中注重查深、查透、查全,让问题充分暴露在财政自身监督下,以便财政各业务职能机构抓紧时间纠正、整改,防止审计部门再查出问题或少查出问题。其次,检查结束后,注重提出价值高、份量大、操作性强的意见或建议,真正起到为领导决策当参谋,为业务职能机构加强管理当向导的作用。我省为保证监督检查质量,实行了职责分工制,在下达检查《通知》时,明确要求各市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在本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中负总责,各业务职能机构协调配合,并对照上年同级审计部门审计情况认真检查。如果财政监督检查后出现被同级审计部门审计出未曾查出或未查到的重大问题,要按照理财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财政监督机构和业务职能机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各部门协调配合是做好本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的基础。本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对象涉及到本级财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本级地方税务部门及其直属分支机构、本级政府直接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本级金库及下一级财政等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面对众多的监督对象,如此多的部门,必须加强协调与配合才能使工作顺利开展。我省在此方面,加强了与财政内部各职能机构和预算单位的配合。各业务职能机构主动向检查组成员介绍日常管理中的问题,不厌其烦地讲解预算业务;检查组成员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告知财政各业务职能机构和预算单位,并认真进行纠正和整改;有的市监督检查机构还与监察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