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努力降低自然灾害损失,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扎实推进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党的理论武装。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x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政策法规,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x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末端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以各项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监督检查,严防重大安全风险

(一)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充分利用矿产卫片和在线巡查等技术手段,结合扫黑除恶、红线行动等专项工作,以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执法监督手段,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不按照开发方案开采、破坏地质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良好秩序。

(二)认真配合开展矿山安全综合整治。按照“三个一批”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取缔不符合生态环保政策、受采空区或者水害威胁严重的地下矿山,鼓励资源接近枯竭的老矿山退出转产并妥善解决退出后的遗留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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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全体工作人员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发展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要旅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增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的思想觉悟、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优质的效率,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

(二)细化措施,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谋划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措施,以细之又细、实而又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各股室、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推进情况,杜绝工作落实简单化、一般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落实效率和质量。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工作责任的落实和推进,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局里将成立督察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督查,要逐项明确落实责任主体、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任务要求,建立工作清单,对重视不够、职责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组织开展不力或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请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于2022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年度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报送矿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