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意见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

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

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

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

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

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

9、组织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

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

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

3、组织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进行岗前培训;

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对于特殊人才的招聘,必须先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同意,特殊人才的使用,可采取录用、合作、兼职、顾问等多种形式。

四、员工异动调整

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特长和工作需要调整工作。调整前各部门、单位可以向公司领导陈述意见,一经决定,任何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部门应合理安排被调整员工的工作。

管理级以上人员工作调动,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综合工作部以文件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一般人员,由部门、单位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跨部门或单位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领导同调出部门领导协商后,提交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发调令通知相关部门。

以上各级人员异动申请批准后,凭人力资源部门调令核发工资并做好人事档案调整登记工作。

公司特殊工种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宜随便调整。

五、劳动合同管理

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劳务用工、外包用工、临时用工等多种用工形式。

合同用工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事全日制工作,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

劳务用工是与劳务派遣单位或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或个人按照与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的约定,由劳务派遣单位或个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

外包用工是指公司根据某个工程项目以承包的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外包协议》履行的员工。

临时用工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以小时计酬或某一简单工程为主,由公司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

劳务用工、外包用工等员工,其个人不与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公司在编制定员计划内,岗位出现临时性空编可以使用劳务用工进行替代。

公司劳动合同是确定和保证公司(甲方)和员工(乙方)之间合法的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1、劳动合同签订权限与程序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章程,由董事长签订;公司其他员工由总经理委托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和义务;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安排员工劳动岗位和工作任务,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岗位和时间从事劳动,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接受公司检查、考核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实施劳动合同制的管理部门,履行检

查、监督劳动合同签订执行的职责;

公司工会组织履行督促劳动合同的执行和调解、劳动合同有关争议事宜的职责,应对合同双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议,促使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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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坚持“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合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奖惩的方式,行政与经济相结合。员工奖惩具体按照《员工奖惩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