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
-1-南岸人社发〔2011〕124号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区级各部门、街镇、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区直属事业单位为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转换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51号转发给你们请在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中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八月一日-2-渝人社发〔2011〕15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转换现将《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件依申请公开-3-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转换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人发〔2008〕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转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从现岗位类别聘用到其他岗位类别的转换流动。第三条转岗应本着工作需要、人岗相适、从严控制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规定程序、权
限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第二章转岗条件第五条转岗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4-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第六条转换流动到管理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放宽到中专学历。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50周岁及以下女性工勤技能人员45周岁及以下男性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55周岁及以下。三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且转岗前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且转岗前五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有两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第七条转换流动到专业技术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放宽到中专学历。二女性管理人员50周岁及以下女性工勤技能人员45周岁及以下男性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55周岁及以下。三取得所转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转岗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准入资格。四职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且转岗前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四级职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及权限确定二五级职员现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及
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三六级职员现聘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四七级职员现聘在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现聘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五八级职员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现聘在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六九级职员现聘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岗位或者-7-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者现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七十级职员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者现聘在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第十二条市属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得直接转换流动到六级职员及以上管理岗位区县属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得直接转换流动到七级职员及以上管理岗位乡镇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得直接转换流动到八级职员及以上管理岗位。第四章待遇及管理第十三条转岗人员按新聘岗位进行考核管理其原聘用岗位自然解聘。第十四条除因
工作需要由上级任命等特殊情形外聘期内原则上不能进行转岗。第十五条转岗人员从聘用次月起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关工资待遇并按退休时所聘岗位执行有关退休政策。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未按照国家、我市政策规定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不得开展转岗工作。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8-主题词事业单位人员转岗办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1年6月16日印发-9-主题词事业单位转岗通知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8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