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今年,市人社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系列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党代会、人代会精神,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务本务实、创新创优,在加强机关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上取得了实效。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务实创新,提升就业质量
一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坚持把释放社会的创业活力作为就业增量之源来抓,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计划”,不断优化小额贷款担保政策,简化发放审批手续,提升担保贷款额度,形成了能人创大业、百姓创家业的良好局面。截至今年9月底,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发放2114万元,占目标任务数2500万元的85%;扶持创业473人,占目标任务数400人的118%;带动就业1996人,占目标任务数1700人的117%。二是强化培训,助推就业。坚持面向产业、面向企业,充分发挥就业训练中心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对未就业人员免费提供电工、计算机、叉车、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等15个专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强校企、校村合作,针对不熟练工、被征地农民、农村大龄人员等对象,广泛开展订单、岗前等个性化培训,有效地拓展了培训人员的求职空间。开展就业创业培训3015人,占目标任务数2800人的108%;组织职业技能鉴定3764人,占目标任务数2200人的171%;新增高技能人才307人,占目标任务数400人的77%。三是创新手段,促进就业。坚持把信息建设作为解决“两难”问题的突破口,高标准建设信息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投资171万元建立了市、镇、村(社区)三级联接的就业信息发布系统;大力实施“春风行动”,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提高就业率,截止今年9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815人,占目标任务数7900人的9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57人,占目标任务数2500人的9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58人,占目标任务1100人的9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
(二)落实民生政策,普惠城乡群众
一是强化征缴,扩面覆盖。完善政策,扩大社保覆盖面,取消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限制,着手准备“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加强宣传,在大厅显著位置摆放各种宣传资料,提升政策的知晓率;完善以转帐电话、银行网点为主体,电子银行为补充的社保缴费便民体系,提高征收效率。截止今年9月底,累计征收五项社保费54295万元,占全年计划59970万元的91%,全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参保总人数达到271909人次,占全年计划276460人次的98%。
二是落实政策,提高待遇。不折不扣地落实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政策,办理企业职工退休1725人,工伤认定322件,劳动能力鉴定155人,为保障建筑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出台了《xx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工作,全市人均待遇从去年的1387.95元调整到1460元,月人均增加183元;做好省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政策衔接和贯彻落实工作;做好《xx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准备工作;落实参保职工二次医疗补助和参保居民大病补助等政策,有107名参保职工享受二次医疗补助82万元,有186名参保居民获116.8万元大病补助;稳步推进规范调整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对全市“吃空饷”进行了专项检查。
三是监管基金,保障安全。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总趋势,加速打造“互联网+人社”服务网络。完成退休人员资格认证33765人,组织实施了“金保工程”,完成了对19万名参保人员原始信息的采集、收集、整理、校核,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19万张,保证了参保人员的信息安全。完善门诊慢性病管理机制,加大对医保基金支出的控制。为防止过度医疗,我们对宜昌、宜都5家定点医院实行总额控制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下达133个定职包干结算病种,对30种特殊医用材料进行限价处理,聘请2名协管员核查冒名顶替、挂床诊治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劳动维权,保障各方权益
一是宣传法规,督促引导。坚持把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守法意识作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首要条件,定期组织开展“劳动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专班进企业、进工地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条文,发放“一卡、两信、两手册”1500份,及时帮助企业排查侵权隐患,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正当维权。共走访用人单位212家次,涉及14728人,纠正和处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7项,督促32家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续订劳动合同145份,责令4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涉及92人35万元。
二是健全机制,源头治理。紧紧抓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难点问题,大力突破行业管理体制障碍和法律约束,建立施工企业诚信档案,研究探索部门责任联动、恶意讨薪惩戒、欠薪黑名单公示等管理办法,大力推行了工程用工备案、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工资直达、工资支付业主包办等机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执法,调解纠纷。坚持把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有力武器,先后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共接待处理投诉举报215起,涉及5632人,检查建筑施工工地127处(次),协调处理30人以上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起,为3252名农民工及其他人员追讨工资7183万,依法处理移送公安机关3件。同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处理各类争议案件331件,受理案件标的额达2016万多元。
(四)重视人事人才,优化干事环境
一是引进培养,抢占高地。坚持把人才开发作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立足部门职能,完善招考机制,全程监督,实行阳光选人,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共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7人,配合完成公务员招录25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人,无一例投诉和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加强与党校联合,开展党政人才轮训,培训公务员1800多人;通过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5315人,使宜都成为人才培养的黄金宝地。二是挂钩绩效,改革工资。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重点推行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全市5500多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全部实行考核发放。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规范化管理,完善并规范落实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政策。
二、2016年工作思路
一是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全面推进“双创工程”,让创新创业吸引力超过“铁饭碗”,鼓励更多年轻人加入“创客”一族。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开展“校企对接”活动,做好职业指导、免费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等措施,努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二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和职级并行相关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落实xx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三是着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继续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工作;抓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新增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目标任务。
四是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抓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注重纠纷的调解和矛盾化解;加强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维权执法力度。
一、2015年工作总结
1、社会救助工作
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积极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共对83户财政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问题与相关部门合作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详细核实,并对于不符合享保待遇的家庭作出清退处理。城乡低保工作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全面结完成。通过此次行动,共清理出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共有9426户19078人,农村牧区原有低保户中共清理出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共有7616户15423人。现上报拟审批城乡低保户为22990户,44678人。配合教育局共完成对374户新升入大学低保家庭子女的资助。全年通过“一卡通”为2357名五保对象下拨五保供养资金1029.785万元。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294.5万元,惠及38485人次。截止到11月末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63.66万元,救助831户次。到目前为止,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83人次,发放救助金3.4万元。收到上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900万元,实际支出900万元,共救助受灾群众达11万人次。确保了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进行了旗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选址、设计及招投标(政府竞争性谈判)工作。
2、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今年共为全旗“三民”、“40%老职工”、城镇“三无”和孤儿下拨各类补助资金462.1万元。今年新登记注册社团组织12家,民办非企业10家;撤销社会组织34家;进行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69家,民办非企业有48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做好收养登记手续,全年共依法办理了2件收养登记。截止目前共为全旗4276位80周岁老人拨付高龄津贴510.02万元。根据敬老“孝星”评选工作的统一要求,我旗共上报了45名敬老、爱老典型。截止11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3267对、离婚登记925对、补领登记4544对、无婚姻记录证明3627条,登记合格率达100%。
并从2015年5月中旬开始,将2003年11月11日至2010年07月01日自治区联网之前的历史档案全部补录电子档案,方便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3、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按照《旗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文件精神,我旗连续8年为优抚对象每人每年增加120元,截止2015年已达960元。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纳入城乡低保,使他们的生活随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步增长。今年共下拨优抚资金434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665万元。支出优抚医疗资金近57.8万元,其中门诊补助44万、医疗保险费4.5万、解决医疗补助9.3万元。9月份又邀请市医院医疗团队到我旗部分苏木,给优抚对象免费检查身体并免费提供了常用药和预防类的药品。全年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伤残军人、三属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医疗、住房等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为今后真正解决好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高标准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烈士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录入烈士信息390多条,收集烈士纪念设施照片100多张。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55人,其中自主就业146人,符合安置条件的9人(其中安排到事业单位5人,公益性岗位4人)。此外还安置了历年来遗留下来的条管单位退役士兵11人。全年共发放2011-2014年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1193.45万元。
4、基政勘界工作
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全旗有选举任务的488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主任488名,副主任374名,委员2445名,其中女性491名。换届选举结束后共接到群众来访48起,已经有效解决40起,其他8起正在调查中。积极开展了平安边界建设,有效调解边界争议3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二、2016年工作安排
继续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发挥好兜底作用,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提标提补力度,使社会救助对全旗的困难群众发挥更有效的作用。持续打造“阳光民政、和谐民政”,使全旗的各项民政资金更加公开、透明。
1、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使全旗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把“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到淋漓尽致。
2、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库上半年投入使用,同期做好后期的管理工作。
3、“12349”为老服务平台力争在上半年正式开通,使全旗的居家养老工作得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开展。
4、认真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启动后的各项任务。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服务大局、责任为重、民生为本,努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加强基金征缴,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服务,各项任务指标完成较好。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就业和创业工作
2015年截止至今城镇新增就业2550人,全年目标2400人,完成任务10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2人,全年目标60人,完成任务12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5人,任务目标40人,完成137.5%;城镇登记失业率3.44%,成功控制在省下达的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1500人,完成1640人,完成任务109%。
二、社会保险工作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02户,参保职工7640人,养老保险费实征5174万元,达到全年预算征收任务5160万元的100%;退休职工5276人,养老金已足额发放8875万元,从未形成养老金拖欠。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63户,参保职工共计3247人,养老保险费实征230万元;退休职工108人,养老金已足额发放447.8万元,未形成养老金拖欠,期末滚存结余2071.9万元。
工伤保险实征工伤保险费246万元,占全年任务270万元的91%,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共计171.86万元,期末滚存结余48.91万元。
三、医疗保障工作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全县参保人员总数13211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总数8750人,医保基金总收入1306万元(其中统筹收入885万元、个人账户收入421万元),占全年任务1544万元的85%,医保基金总支出1559万元(其中统筹支出958万元、个人账户收入600万元),医保基金滚存结余1053万元(其中统筹结余194万元、个人账户收入859万元)。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全县参保人员总数4836人,基金收入180万元,支出145万元,滚存结余236万元。
3、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7610人,基金共征收7万元,支出1万元,滚存结余58万元。
4、医保“两定点”管理
为了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我们完善了医保“两定点”服务协议和准入、竞争、退出机制,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医保“两定点”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故意违规的单位给予停机整顿处罚,大大净化了医保服务市场,促进了公平竞争,保证人、证、卡三核对,确保了“两定点”单位规范、有序运行。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按照省、市“城乡居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征缴与发放”的要求,我局始终把城乡居保养老金征缴与发放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截止目前我县2015年城乡居保保费征缴工作已结束,缴费人数61586人,征缴保费748万元,参保率达到97.1%。并按时足额为全县3万余人发放养老金2707万元。
2、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补发工作。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
3号)文件精神,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20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提高15元,自2014年7月执行;省级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自2015年1月执行),我中心按照省市提标进度要求,及时摸清参保人底数,并进行分类,除待遇暂停人员、死亡人员、到龄未领取待遇人员等情况,其余正常发放人员已于4月底前全部补发到位。
3、认真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工作。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已开展,目前已有200余人已办理了退保及合并手续,计划年底前全部清理完毕.
五、劳动监察与仲裁
坚持监察、仲裁、信访三位一体,主动化解矛盾,实现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的和谐统一,截止到目前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0多起,涉及金额200多万元,到期结案率100%;组织开展了企业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工作,向32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补签劳动合同1350份,追缴社会保险费350余万元;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15件,追回被拖欠工资1400多万元,有力维护了全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六、人力资源市场股
1、按时完成2014年度干部公务员统计工作。
事业单位人员情况、公有制企业人员情况的统计、公务员(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人员的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2、报送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认真审核部分空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并报送市局,积极为我县引进急需人才。
3、做好对“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录与管理
2015年新招录1名三支一扶人员,积极配合省市部门,完成新录用人员的保险缴纳工作。日常工作中,关心“三支一扶”人员的生活,监督、考查他们的日常工作,做好对他们考勤的上报管理。完成期满人员的期满考核,在职人员的年度考核。
4、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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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新培训形式,积极开展本地企业订单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参加紧缺工种培训,引导培训后农民在本地企业实现转移就业,提高培训合格率和向本地二三产业转移率。二是围绕我县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政策引导,落实有关扶助政策,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及劳动者参与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创新技能培训办班模式,围绕市场需求,注重培训实效,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委托培训和创业培训。
4、合理引进、培养、使用和交流人才
一是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促进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他们到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就业,发挥专业特长。二是加强人事政策宣传,搭建好平台,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信息服务。三是不断开发和完善人才市场服务功能,加强人事代理、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服务;认真做好人事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拓展人事代理范围,提高人事代理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