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长效机制汇报
波密县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社会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努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了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分析研判维护稳定工作形势制度
县委、政府每半年或各敏感时段研究一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本县维护稳定工作情况及总体形势、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其成因进行研判,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安排部署工作。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按月分析本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形势,并向县综治维稳办报送有关情况。
二、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1、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原则”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属地管理的相关机制,正确处理垂直管理部门、乡镇和我县维护稳定工作关系,建立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乡镇、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
2、把本地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县全局工作进行部署,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主动了解、调研各单位维护稳定工作情况,对重大不稳
定因素,会同所在乡镇、各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及时研究化解和处置措施;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
3、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健全本乡镇、本部门维护稳定的领导和工作机制,负责本乡镇、本部门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和重点工作对象的教育稳控,负责落实有关政策,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重大不稳定信息;健全应对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负责或协助处置因本乡镇、本部门的问题引发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群体性事件。
三、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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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健全维护稳定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1、县委政府将把各乡镇、各部门维护稳定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治考核体系,设置相应分值,实行考核奖惩机制。
2、由于乡镇或部门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将按规定严格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