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初级评审及确定职称通知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填写、报送真实规范,根据济南市人社局济人社发[2011]168号文件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职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助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需提供的材料说明和要求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有关表格可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原件2份。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7份
4.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单位聘书(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
7.六公开监督卡。原件1份。
8.业务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重点突出个人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
9.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
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原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后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定职称工作
凡属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从事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的,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一)具体规定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确认“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考核合格,可确任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确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考核合格,可确认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确认中级职务。
(二)提报材料
1.毕业证书;
2.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鉴定表(硕士、博士须带派遣证原件及人事部门派遣介绍信);
3.单位考核鉴定意见;
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5.职称确认表(一式二份)。
(三)办理程序
1.见习期满,办理转正手续;
2.所在单位对见习期间的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并出具具体考核鉴定意见;
3.个人提报业务工作总结;
4.所在单位政工(人事)干部携有关材料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并领取、填写有关表格、证书;
5.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作出具体意见,按审核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要求
1.2011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将评审材料报送各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确保各初评委会及时开评,逾期不再办理。
2.2011年12月30日前,将确定职称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合格后领取有关表格、证书,然后办理相应手续。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监督管理。政工人事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确保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二篇:—2013初级职称评审通知2013年初级职称申报要求及条件http://hi.baidu.com/new/qingseguo0小张13319558605秋秋188727219
各企、事业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湘人职[1991]81号文件及湘职改[2005]1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现就有关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职工作1年,认定“助理”级;
(3)获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
(4)年龄:88年以前出生;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助理工程师评审相关专业:
(1)土建类七大专业。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机械制造自动化、测绘工程。
(2)其他相关专业。林业、地勘、农业工程、环境工程、水利水电、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交通、化工、机械、质监与安全等。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助理经济师评审相关专业:
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四、助理会计师专业:会计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接收报名。
六、收费标准。助理工程师1500元/人、助理经济师2000元/人、助理会计师2800元/人。
七、报名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汇总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评审表(需单位盖章)、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照四张。
八、证书颁发、查询。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湖南省人事编制网查询。
九、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路235号湘域中央商务大厦20楼20-13&14室。乘车路线:104路105路111路113路117路118路12路202路312路317路401路405路7路803路旅1路立珊线至曙光路口站下车。
第三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通知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小学教师晋升初级
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乡)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市直学校,机关及二级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更好发展,现将2012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参评人员及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评审范围
在岗从事教育教学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员按规定填写表格,提供申报材料。
2、单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将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考试情况等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无意见的,可推荐上报,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
3、单位审核评议、推荐上报。
三、申报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教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国民教育承认的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规定如下:
1、小学一级教师
中专工作五年以上、专科工作期满三年,本科工作期满一年,经考核,能履行小学一级教师职责并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新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2、中学二级教师
专科工作满三年以上,本科工作期满一年,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中学二级教师职责并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新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四、报送材料
1、《湖北省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二份,待各单位确定人选后发表;
2、学历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评审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4、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普通话证、继续教育培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
1、材料目录;
2、身份证;
3、学历证;
4、教师资格证;
5、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6、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型,左边装订。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3、专业一致。总结的专业要与申报专业和从事专业类别相一致。
4、时限要求。总结应反应本人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业绩。
5、字数要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总结字数在15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