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座谈会闭幕
2017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国土资源工作大局,落实“严守耕地红线、督导节约集约、维护群众权益、督察改革试点、推进法治督察、提升督察效能”工作定位,以督察省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为主线,以监督检查保护耕地主体责任和土地利用效益为发力点,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为目标,以完善土地督察机制和方式为抓手,充分发挥耕地保护“尖兵”和部党组抓落实“左右手”的作用,不断提高土地督察履职尽责水平,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资源监督保障。
一、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围绕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跟踪督察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着力推动“去产能”,深化产能过剩项目用地督察成果,加强对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项目用地审批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化解过剩产能。着力推动“去库存”,监督检查房地产用地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分类调控主体责任,推动解决土地供应调控突出问题。着力推动“去杠杆”,监督检查和纠正整改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等问题,促进防范金融风险。着力推动“降成本”,督促地方改进完善土地供应制度,促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用地成本。着力推动“补短板”,督促地方用足用好脱贫攻坚土地支持保障政策措施,解决群众反映迫切的突出问题,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守耕地红线。跟踪督导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助推统筹协调推进,强化督导调研,做好信息汇总上报,深入研究突出问题,总结提升试点经验做法,增强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改革成果支撑。以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护为目标,对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加强对地方突破耕地红线、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导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督促地方落实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产业用地政策,加强政策宣讲,研究解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土地供应和利用问题,促进地方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用地。督促地方落实“人地挂钩”政策,助推全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引导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强对重点城市、新城新区、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地方盘活存量土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
(四)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目标维护群众土地资源权益。把维护群众权益落实到土地督察各项工作,体现在发现、纠正、解决问题的各个环节。以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平台接入和制度完善规范为重点,继续跟踪督导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维护群众土地产权权益,促进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做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常态化督察工作,督促纠正群众反映强烈、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地方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二、加强对省级政府依法管地用地责任监督检查
(五)围绕国土资源中心任务实施专项督察。组织开展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专项督察,督促各地按期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重点监督检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全面落实情况、成果验收和数据库汇交工作完成情况。深化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成果,持续督促未处置完毕以及新发现的闲置土地整改处置,制定整改台账,引导地方建立常态化处置和防范问题发生长效机制。针对督察区域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督察,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六)以省级为单位开展省域研判和驻点督察相结合的例行督察。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研判省域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和土地执法总体情况,揭示普遍性问题;选择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开展驻点督察,点面结合监督检查省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坚持“不取代、不改变”原则,落实省级政府主体责任,督促组织问题核实和实施整改;落实土地督察机构监督责任,加强抽查核查和整改督办。严格依法依规提出督察意见,完善问题分类整改措施,推动发现问题的解决,督促省级政府建立防范普遍性问题的制度。加快推进问题台帐信息化,实行跟踪监督、挂账监管、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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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十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梳理排查突出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加强督察局分党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
(十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具有土地督察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十六)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持续推进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敢抓敢管、督办落实工作水平。弘扬“对党和国家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满怀深情、对本职工作一丝不苟、对言行举止严格要求”核心价值观,加强督察文化建设。创新多渠道培训方式,办好年度全员集训,开展督察业务讲评交流,提升思想政治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问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