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专题
人社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市两级人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城乡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监察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5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就业为主,稳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正确处理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局势。截止12月底,共投入培训经费67.5万元,开展挖掘机、装载机、汽车驾驶、钢筋工、缝纫等各类就业技能培训4次,培训农牧民群众253人次(其中本县培训200人次,输送日喀则53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实现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8650人次,收入2378.2万元,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5.3%和105.6%;完成141个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签订(续签),其中新签14人、续签127人,补充替换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以内。
(二)坚持民生为本,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15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12(未含辅警)人,征缴基金269万元,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13.4%、96.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786人,征缴基金116.95万元,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90.1%、146%,兑现2014年7-12月城乡居民养老金1993人次71.34万元,兑现2015年前两季度城乡居民养老金2017人次9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圆满完成,共采集干部职工基础数据1607人(其中退休87名),预扣2014年10月份至2015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个人部分1849.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33人,征缴基金1000万元,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99.8%、16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56人,征缴基金244640元,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02.2%、101.9%;医疗报销30人次315402元。失业保险参保558人,征缴失业保险金70万元(由于3-12月份费率下调,基金征缴相比目标任务降低),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05%、82%;工伤保险参保1188人,征缴工伤保险金39万元,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03%、97.5%;生育保险参保1053人,征缴生育保险金27万元(根据上级要求,公益性岗位未统筹),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92%、42%,生育保险报销34人次258023元。
(三)坚持人才优先,认真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有力推进,举办了为期10天的2014年事业单位新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并组织选派11名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到市参加培训;新分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改善了基层事业单位队伍结构。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7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积极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部署会议,组建成立了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开展动员部署、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调查摸底等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全面启动。人事人才服务工作扎实开展,认真受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联合县委组织部、教育局对全县134名离退休老干部、工人以及11名“三支一扶”人员进行春节、藏历新年节前座谈慰问;完成2014年度政府系统公务员、事业单位人才统计工作;完成2013年8-12月专业技术人员及2013年参公人员核定、转正定级及归档工作。工资福利调整稳步推进,审批完成2014年4月至10月工资变动;完成西藏津贴补贴及基础工资增资呈报,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人员共859人,增资总额3746万元;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调整公益性最低工资标准,现公益性岗位月工资提涨到1850元;兑现全县从事农牧林一线补贴工资待遇42人,月增资总额886元;兑现2014年度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津贴共计44人,累计113215元;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调资工作圆满完成,共涉及21名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增资364元。
(四)坚持合谐第一,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监察执法举措扎实,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为重点,维护劳动市场和谐稳定为目标,不定期就各施工地签订劳动合同、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2015年,缴存民工工资保障金2493613元,退还1845635.7元;共组织开展劳动执法监察6次,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覆盖面达100%;签订《劳动合同》400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从源头上有效保障了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规范,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主动与县发改委、公安局等部门联系,全面调查摸清xx县各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的基本信息情况和外来务工人员情况,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和建立完善劳动用工数据库,对用人单位使用农牧民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投诉举报案件查办有力,健全完善了投诉举报制度,规范处理程序,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依法处理,杜绝行政不作为。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用工企业详细了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年共受理吉隆边检站、公租房、宗嘎灌渠、周转房、口岸海关监管仓库及货物查验场、五保集中供养中心、县自来水附属工程等举报投诉案件14件,结案14件,结案率为100%,为69名农牧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运费711225元。
(五)坚持服务至上,驻村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按照县委、政府年初驻村工作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乃龙村实际,对驻村方案进行了充实完善,及时做好
三、四批驻村工作轮换交接,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一年来,工作队严格按照区、市、县有关要求,围绕驻村“五项”重点任务,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全身心投入驻村工作,做到行动驻村、思想驻村、感情驻村。一是感恩教育进一步深化。通过大会宣讲、专题宣讲和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感恩教育,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强农惠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感恩教育入户率100%,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集中宣讲25次,了解富民惠民政策兑现情况537人次,讲解《财政补助政策汇编》18次。二是维护安全措施进一步落实。认真落实区、市、县关于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教育和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走村入户排查隐患,调处化解邻里矛盾;协助村“两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与村联防队坚持每日在村内巡逻。全年共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8次,调处矛盾纠纷18起,健全工作机制5项,表彰奖励先进“双联户”3人,确保了“三不出”目标的实现。三是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在前三批驻村调研的基础上,第四批工作队又集中时间对驻点村开展了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驻点村的人口、土地、牲畜、收入、安居工程情况,了解驻村点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生改善、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了解党的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情况,并对了解掌握到的情况特别是驻点村经济发展的优势和劣势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工作措施。四是基层组织进一步建强。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在所驻村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预备党员2人,帮助村“两委”建立健全村规民约10余条、村务党务公开制度4项,帮助村“两委”新建立党员档案29个、户情档案196个。在年初强降雪天气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党员、民兵、突击队和农牧民群众700余人次,开展抗雪救灾,及时转移牧场点16个,并及时将鞋、衣被、饲草料等救灾物资发放至群众手中,切实发挥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五是解决问题更加有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乃龙村工作队始终把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作为强基惠民活动的主要内容,除强基办统一划拨的15万元办实事经费外,工作队还积极争取扶贫资金40万元、农牧资金12万元,整合开展了蔬菜种植、惠民房建设、绵羊短期育肥、过冬暖棚圈维修、人工种草等民生事宜,集中解决了一些全村生产生活中的燃眉之急,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切实把办实事经费和争取资金用在了刀刃上。
(六)坚持勤政廉政,干部作风及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争做心中四有干部”主题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干部作风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梳理完善6项业务服务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高度重视信访件与“两代表一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规范了行政审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截止10月,“三公”经费支出137206.14万元,文件简报大幅精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完善了社保基金、就业培训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精确管理,坚决守住“基金安全”底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加强理论学习,确保思想先进,政治过硬;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畅通信访维权渠道,全系统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树立了人社部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的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县委、政府正确领导,县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全系统干部职工奋力拼搏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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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强化维权,切实保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深化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属地管理责任,对各部门、各乡镇项目开工情况、各类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持续不间断的巡查监督。对接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答复,随时掌握处置动态,尽量把问题控制在最小范围,力争实现零拖欠、零上访。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新法律、新政策、新规定的学习运用,提高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案例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办理答复,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好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坚持正风肃纪,坚决维护好党风廉政制度权威。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和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地委、行署《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以及县委、政府《关于深入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力争“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加大政务公开,及时对干部群众关注的社保征缴、就业再就业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维护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突出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宗旨意识、群众路线、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的操守,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
(六)推进驻村工作,让群众在强基惠民中得实惠。严格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帮扶重点,积极为乃龙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帮助乃龙村群众谋求经济发展之路、致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