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

阜考核字„2007‟01号

关于做好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天池管理委员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正确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发挥考核工作在公务员队伍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根据《关于2007年度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机发„2007‟30号)精神、《自治州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昌州考核字„2004‟4号)及自治州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7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昌州考核字„200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度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2007年度考核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文件),围绕市党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奖惩挂钩”的原则,做到领导与群众

评价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一)要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全年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和出勤情况;年度考核要对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价,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能:包括学识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勤: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作风、遵守制度和敬业精神;

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工作中的突破创新;

廉。包括奉公守法、清正廉洁、遵守纪律和艰苦奋斗。各单位也可将干部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综合目标验收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可与聘任期考核同步进行。

(二)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目的和考核内容设定,要体现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新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不同职(岗)位、不同类别、不同工作任务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适用、分类、分档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分类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事业单位可结合聘任期考核,围绕聘任合同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以及岗位说明书或岗位目标责任书的内容,从不同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要坚持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年度考核要坚持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突出群众性,实行全方位的考核,使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对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考核时,应注意扩大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的范围,增加服务对象层面对被考核人的测评意见。

三、考核的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2007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细则),体现量化考核标准,对全体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措施、数量、质量、效率、贡献和创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同时成立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二)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按照职(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市各部门科级干部要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总结。

(三)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各单位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确定相应的范围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主要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综合被考核人平时的表现和个人总结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严格审核,确定考核等次,要严格按规定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选。单位主要领导的定等意见必须要有分管市领导签署意见。

(五)考核拟定等次公示。初步考核定等意见经单位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被考核人考核拟定等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

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核实,确实不符合相应等次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六)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单位主管领导签署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同时给予嘉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结果反馈。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考核评优等次比例的确定

考核评优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被自治区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有效期内)荣誉称号,或本年度被记集体二等功以上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掌握在20%以内;其他单位的评优比例要严格控制在15%以内。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要加大对考核结果的使用范围和力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及奖励、培训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聘任期考核结果要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工作岗位以及奖惩、晋职、工资分配的依据。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规定执行。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嘉奖奖励按照《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昌州人通„2007‟14号)文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自治州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昌州考核字„2004‟4号文)执行。

六、考核结果的上报

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原则上自12月1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各单位要于2007年12月25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考核结果。其中党群口各部门及法检两院报送市委组织部,乡镇、政府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报送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

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需上报的材料有。《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公务员嘉奖审批表》(一式两份)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考核工作方案、年度考核指标量化表、年度考核总结、《公务员培训证书》、评优人员的《考核手册》及评优比例控制在20%以内的依据。

事业单位需上报的材料包括。《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一式两份)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考核工作方案、年度考核指标量化表、年度考核总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评优人员的《考核手册》及评优比例控制在20%以内的依据。

在《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和不定等人员、内部退养人员,均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

上述有关表格可登录昌吉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下载中心,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公务员嘉奖审批表》用16开纸张(19×26cm)打印,其他表格用a4纸张打印上报。

七、考核的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管理、审核备案制度,保证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有序进行。要严肃考核纪律,确

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坚决克服考核搞形式、走过场和平衡照顾等现象,不得随意突破优秀比例限额。市组织部、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将结合今年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对市直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工作进行检查。

(二)各主管部门要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监督、指导工作,人数较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考核,优秀比例统一掌握使用,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和考核等次名册按照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填报

(三)做好有关人员的考核。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各单位下乡驻村、进厂驻企的人员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将考核等次报派出单位备案。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事业单位内部退养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评为优秀;机关事业单位当年退休人员和机关提前离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各单位要将学习十七大精神理论考试、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考试和市直机关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情况、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或没有完成培训任务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三)各单位要对长期不在岗人员进行认真清理,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有瞒报行为的,将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并取消该单位的评优资格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检委办存档

(二)

第二篇:阜康市环保局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总结阜康市环保局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总结

阜康市环保局自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以来,积极响应,立即行动起来,全面落实市委、政府平安创建部署,以打造和谐阜康、生态阜康为目标,全力以赴,以创则必成的雄心壮志,科学筹划,深入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平安创建保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厉打击和防范违法排污行为,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执法队伍的满意度。主要从以下方面抓好了平安创建工作。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

我局把创建“平安单位”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绩,局领导极为重视,始终把建设“平安单位”工作摆在工作议事日程上,充分认识到,创建“平安单位”是保障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保障。成立了局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制定了《阜康市环保局“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日常工作、单位安全保卫、车辆安全、防火、机关安全等工作具体细化,落实责任,定期检查、汇报,形成创建工作的氛围,确保“平安单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维护稳定,落实各项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本单位业务、执法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突发性污染事故。重点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经常性开展对违法排污企业和放射性污染源以及危险化学品污染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抓好企业环保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认真组织、深入开展环境监督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依法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本单位未发生重大贡献群众体性事件、重大案件、重大灾害事故

三、加强防范、健全内保制度

一是建立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日常值班和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对要害部位如财务室加装防盗门,添置安保设备,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强安全检查,局里不定期科站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三是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三年来本单位没有发生泄密事件,没有发生盗窃、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

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根据我局所工作特点,结合今年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印章管理使用规定》、《档案管理制度》、《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值班人员工作职责》、《文件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局长与各岗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强了对全局执法人员自身安全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配备了防化服,防静电鞋等防护用品。要求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执法安全。

四、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严格环境信访制度,积极化解污染纠纷。继续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通过接访,约访、下访,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22件,办结满意率100%。未发生越级上访环境问题。办理人大提案1件,政协提案3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和收听州市纠风办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听取群众反映的环保热、难点问题,并及时办结答复。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督管理,及时调处噪声污染投诉,给考生和人民群众一个和谐安静的环境。二是增强环境应急反应能力。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对城区大气质量、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各企业和各污染源进行监测,强化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专项工作整治的力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根据区、州、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桌面推演,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事项,就保证24小时政令通畅,并迅速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报告,以确保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管理,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规定,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健全学习制度,做到有学习制度、有计划安排、有签到登记,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道德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等,做到知法、守法、文明执法;三是提高环境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培训强化业务训练,提高业务技能,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效率高、作风正的队伍

我局认真贯彻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精神,积极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各项制度,明确工作重点,使我局创建“平安单位”的各项工作得到了落实,确保了全局的安全。自开展活动以来,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不安全的苗头。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工作要“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的放松,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深化安全责任,以良好工作成绩,确保“平安单位”的创建达标。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

第三篇:市事业单位考核办法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考核工作管理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增强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实用性为主线,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年度工作考核要充分体现教育系统工作的特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有效激励的原则。年度工作考核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根本目的,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考核内容全面真实,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3.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重在过程,坚持过程性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以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作为主要内容,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全面评价,真正引导广大教职工把精力用到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三、考核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仍按党委和组织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各类学校和事业类教育机构中除领导干部以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适用本办法。经批准在两个岗位上任职的,应分别按两个岗位的职责任务进行考核。

各单位创办、领办的民办学校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单独核算优秀等次比例和数额,考核结果单独上报备案。

四、考核内容

年度工作考核应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为依据,以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工作实绩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表现。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表现;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情况;服从组织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情况;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情况。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包括组织教育活动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手段组织教学的能力;教学研究的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等履职情况。包括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出勤情况;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工作踏实勤奋,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工作效率、工作效果情况;教育教学成绩及教科研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情况。包括道德情操高尚,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能积极发挥奉献精神,不利用职权之便从事有偿家教或谋取个人私利等。

五、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当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确定考核优秀比例,优秀等次名额继续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参照下列基本标准自行确定。德、能、勤、绩、廉其中一项考核的汇总成绩名次居本单位同类人员下游的,不能定为优秀。

优秀。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精通业务,教育教学能力强、提升快;积极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廉洁奉公;民主评议和服务对象满意率高。

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业务熟练,教育教学能力较强或提升较快;能够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廉洁自律;民主评议和服务对象满意率较高。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纪现象,民主评议和服务对象满意率一般。

不合格。思想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业绩居下游、提高幅度不明显,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及责任事故,或有违纪现象,民主评议和服务对象满意率较低。

六、考核时间

年度工作考核以过程性考核为基础,将过程性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每学年组织一次学年考核,学年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过程性考核情况与学年考核情况汇总为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总分值,过程性考核占学年考核总分值的50%。各单位应将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予以分解、细化、量化,确定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及分值,在学年考核前,由专门工作机构统计汇总每一名工作人员的过程性考核量化数据,形成过程性考核汇总材料。五个方面要求在考核中所占分值分别为15%、15%、15%、40%、15%。

学年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评议。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单位全体或部分教职工分别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评议结果分别占一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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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本建设管理。凡属新建、扩建、维修等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自治区规定的投资额逐级上报立项。市局的零星维修项目必须先申请作预算,经局领导研究后再进行维修,杜绝先施工后报批的现象。

十、固定资产管理。除严格按市局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外,应进一步加强财产和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各部门建立实物台帐,每年至少由办公室、人事或监察部门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帐实核对二次,做到心中有数。

十一、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