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财政制度调节与城乡平衡发展

【摘要】本文分析财政政策在制约农村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调整财政政策是实现城乡平衡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财政政策;农民;农业;农村;平衡发展。。

“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三农”问题得不到解决,农业没有实现产业化、现代化经营,农民不增收,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和改善,农村经济不繁荣,社会不稳定,必将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调整宏观财政政策,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平衡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宏观财政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家和地方财政中农业支出情况不甚理想

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和它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客观上要求国家和地方财政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以增强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目前,财政支农的状况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国家财政对农业支出的绝对量不断增加,但财政农业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有资料表明,1978年农业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比例为13.4%,1990年下降为10%,2001年仅为8%。可以说,我国对农业的支持总量是低水平的。(2)地方财政支农的绝对量呈不断增长趋势,但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1991年为9.6%,1995年为7.9%,到2000年下降为6.6%。(3)地方财政支农预算的执行存在重大偏差。在实际执行中,地方财政支农资金在预算安排已经减少的前提下,在执行过程中又大打折扣,甚至截留、挤占、挪用支出资金,这就从资金总量上削减了地方财政支农的规模。。

2、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力度不够

不可否认,近年来,为了扩大内需、启动国内市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扩张经济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为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加大对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增加农民的劳务收入创造了条件;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林牧渔业的基本建设设施投资,为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劲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国家的宏观财政政策仍向城市倾斜。各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水平比较低,农田排灌水利设施,农业供电设施,农业耕种、收获、储藏、运输、加工等机械设备相对落后、不配套,不能满足现代化农业产业化的需要。农村电价高于城市,加大了农业成本。农业生产建设资金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这说明农民群众和国家等有关方面对农业投入的资金不足,不能完全彻底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制约了农民增收、农业发展。。

3、县乡财政困难,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缺乏保障

县级财政是国家财政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县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各级政府实现职能一刻也离不开财政的支持,县乡财政只有建立在稳步发展和财力不断壮大的基础上,基层政权才有权威,农村公共物品才能得到提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才有必要的保障。但当前县乡财政运行中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县乡财政赤字和债务状况较为严重。究其原因,除县乡政府机构臃肿、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财政开支随意性大、铺张浪费较多,不顾民情、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财源单一、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外,事权和财权不对称,“财权上收、事权下放”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以农村义务教育为例。目前,中央和省级政府掌握了主要财力,但基本摆脱了或很少承担义务教育经费的责任;县乡政府财力薄弱,却承担了乡里大部分义务教育经费。这种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滞后的重要制度因素,也是县乡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由于宏观财政政策实施的主要受益者是城市和工业,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得不到有力的财政支持,城乡经济出现了不平衡发展的局面。为此,必须完善和调整宏观财政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和城乡经济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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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县、乡、村三级机构改革,降低运行成本

县乡财政不得再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要向农民提供良好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县、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必须精简,因事设岗,做到人权、事权和财政三者的统一,保证不反弹;县、乡、村要实行政务公开,保证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廉政为民,尽可能地减少管理成本。。

总之,调整财政政策,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平衡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