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劳动争议仲裁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在市县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年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20*年上半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上半年共受理案件203件,在规定期限内应结案件185件,实际结案180件,结案率为97%.其中,调解结案131件,调解结案率占结案总数的72%;裁决结案34件,裁决结案数占结案总数的18%;其他方式结案11件,占结案总数的6%.

二、主要做法

(一).严把立案受理关.在立案工作中,严格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做到了立.审分开,有效的避免了申诉人重复咨询.重复申诉.仲裁人员重复接待的现象发生;

(二).始终注重调解.无论在立案前.庭审前,还是在庭审中.庭审后,都始终把"调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千方百计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

(三).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在工作中将仲裁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集于一体,对农民工.困难职工实行缓.减.免仲裁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坚持按照"三快""两优先""一减免"的原则处理;

(四).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五).抓好仲裁庭达标建设.在水城县.钟山区仲裁庭达标的同时,督促六枝和盘县仲裁办抓紧解决仲裁庭建设所需的场地和资金,积极向市财政争取解决了市级仲裁庭建设资金7万元,为今年市县两级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奠定了基础.

(六).抓好制度建设.在20*年所建<组庭规则>.<案件报批程序规定>.<书记员管理规定>.<代理人资格审查规定>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了<仲裁援助办法>.<流动仲裁办法>.<外出调查办法>.<印章管理办法>.<卫生管理办法>.<仲裁员仪表着装规定>.<档案装订和借阅制度>.目前正在制定疑难案件备案.错案纠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同时,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在争议处理前,先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争议仲裁建议函,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调解处理,逾期不能处理,劳动仲裁部门再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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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进程,争取建立县级劳动争议仲裁院;

(四).切实抓好仲裁庭达标建设,力争今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仲裁庭全部达标;

(五).继续各项仲裁制度改革,以不断适应新时期仲裁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