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意见(区)

各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市直单位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离休干部已经进入高龄期和高发病期,离休干部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目前,市区有95%以上的离休干部居家养老,其中近20%的离休干部由于身体等原因常年足不出户。为了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高龄养老工作,加强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的服务工作,依托社区,就近为离休干部,特别是孤老、“独居”、“空巢”和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提供延伸、补充服务,让他们安度晚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离休干部居家养老营造一个精神养老、环境养老、生活养老的良好氛围,努力构筑以家庭为主体、单位尽责尽力、(街道)社区提供延伸、补充服务、老干部工作部门指导协调的“四位一体”服务网络,拓宽服务渠道,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推进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服务内容和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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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组织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关心、重视离休干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归口管理单位的党组织要把离休干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水平。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把辖区内离休干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为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四、其它

各县级市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