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实施河北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通知》(冀防艾办发[20*]1号)精神,明确我市各级防治艾滋病领导协调机构及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人口计生、工商部门及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组织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团组织在实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好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涉及农民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包括流出和流入)的有关管理部门(单位)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开展针对性强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氛围,提高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程度,到20*年底知晓率达70%以上,2007年达到75%,20*年达到80%,2009年达到85%,2010年底达90%以上。
二、时间
与范围
时间。20*年1月至2010年12月,为期五年。
范围。全市农民工流入和流出的城乡。
三、活动安排
活动分准备、组织动员、流入地和流出地深入宣传、督导检查4个阶段。20*年1-5月为启动准备阶段,20*年5月为组织动员阶段,20*年6月至11月为流入地和流出地深入宣传阶段,20*年12月为第一年度督导检查阶段。以后年度工作参照第一年度工作情况可适当调整。
(一)准备工作
20*年1月-5月,*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制定《*市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农民工防艾宣传工作。各主办单位领导向农民工代表赠送艾滋病防治传播材料和宣传物品,并赴进城务工农民工集中就业工作的有关场所慰问正在工作的农民工,将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送到农民工手中。各大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对现场活动进行报道并刊载倡议书。
(二)组织动员
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领导、动员、组织和实施。市成立以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组。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当地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组,动员农民工和全社会积极参与,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流入地和流出地深入宣传
1、党委宣传部门协调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结合农民工和艾滋病防治特点,制定具体宣传报道方案。将农民工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在节假日、民族节日、农忙期间利用新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地社区宣传栏设置农民工预防艾滋病专栏,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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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市级工程启动、阶段总结暨督导检查费用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科普材料编写由卫生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各部门(团体)日常工作费用自行解决。
(二)工程启动后,各部门应建立本系统工程进展报告系统。以部门为单位每半年收集整理进展情况并报送省、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参加实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有关部门(团体),依据本方案制定下发本部门具体工作计划并于20*年6月底以前报送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