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战略部署和“两个强力推进”的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巴府发[2008]1号)精神,通过大力开展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就地转移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措施,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及时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开展10万农民工技能培训行动,帮助2.8万名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帮助2.48万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就地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返乡农民工监测网络。坚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数量、培训愿望、就业需求。广泛采集用工信息并筛选整理,充分利用中国劳务网“农民工远程见工系统”等劳务信息平台,收集发布劳务信息,并组织有效的劳务对接。利用新闻媒体,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就业信息。(责任单位:农办、就业、政府驻外办事处等部门)

(二)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各地要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劳务密集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不断开辟新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编制产业规划和下达项目计划时,充分考虑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林业重点工程、林业产业等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带动返乡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鼓励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帮助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发展改革、规划和建设、交通、农业、林业、以工代赈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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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农办要牵头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林业、国土、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维权等服务工作。

(三)加强督查督办。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县(区)对口联系,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并与当地政府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促进返乡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宣传提高技能素质的重要性,引导更多的农民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典型,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