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经费保障装备管理及基本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市司法局: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经费保障、装备管理及基本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费保障

1、经费保障体制基本建立,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到位,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我县公用经费标准按在编在岗干警每人每年1.5万元予以落实。

2、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业务经费落实情况。2011年,我县安排普法依法治理经费4万元;法律援助经费4万元;社区矫正经费8.5万元(按每位矫正对象每年1000元标准),2012年预算12.7万元(含增加社区矫正协管员工资补助3万元);安置帮教经费2万元;人民调解经费2万元。中央和省级下达的法律援助办案专款能够全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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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今年11月21日又重新编制了《石台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并向省发改委进行了申报。该业务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4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26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申请中央投资223万元,地方政府配套39万元。

四、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办案经费由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按规定使用经费,主要用于司法所业务费71151.9元、普法宣传费35005元、法律援助费97589.34元、信息通信费36677.1元、人民调解费28616元、业务会议费55332元和教育培训费18488.8元。超出办案经费的资金,由县级预算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