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区普法工作现状及其对策
,是“社会人”、“市场人”。频繁的流动,社会身份频繁变化,使普法工作难以掌握受教育对象。第三,个别街道、村由于种种原因,普法经费不能足额到位。普法经费不足、经费投入与普法实际需要存在差距,一直困扰和影响着全区普法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这也是一个一直未获彻底解决的问题。第四,信息传播技术飞速发展,对传统的“看书学习”、“坐堂听课”的普法教育模式造成极大的冲击。现代社会是大众传媒的时代,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方式,单调、缺乏号召力、感染力的普法模式,人们已不感兴趣,而更加乐意从千变万化的案例中掌握法律知识,人们迫切需要从直观、时尚、多样化的普法宣传中,获得较高质量的教育和启迪。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教育内容、方式方法、领导体制、阵地载体等诸多方面,其综合作用决定着普法工作的效果。从调研情况来看,我们认为,提高全区普法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普法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社会进步,科技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特别是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经济面临全球化趋势,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法治的呼唤更为迫切。只有全体公民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治区才会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按照2001-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的要求,全区将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这就迫切要求,全区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要大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适应依法治区的迫切要求。因此,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认识普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普法工作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摆上位置,真正列入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经济建设同布置、同管理、同考核。主要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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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以人为本”,把普法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提升人民群众观念的解放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上。普法工作不能忽视人自身的本质需要,无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根本得不到受教育者的理解和响应,也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以人为本”就是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既要让广大群众了解承担法律义务的必要性,又要使人民群众懂得维护权利的重要性。要把灌输转变为引导,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过去我们虽然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广大群众也乐于接受,但随着信息传播形式的多样化,纯粹的灌输式教育已经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作为普法宣传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学法,帮助他们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世界中,发现和辨别是非,获取法律素养,提高法律责任。
四、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普法工作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在区委的领导下,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党(工)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党(工)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工作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分层组织实施,划分责任区、包干区,杜绝普法工作“盲点”的产生。
五、强化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普法工作要取得实效,还有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法制实践过程中的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挫伤了公民的学法积极性,影响了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崇尚,削弱了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因此,要特别重视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不仅要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办案,严格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准绳,从维护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用自己良好的形象和法律的威严去影响和带动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