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年度财政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财政局年度财政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来,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下,在省厅市局的指导下,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预算执行,千方百计完成任务
今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巨大压力,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完成财政收入为第一责任,加强收支预算执行分析和预测,主动作为,狠抓税收入库工作。
截至12月31日,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00,537万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99,000万元、市下任务95,500万元的101.55%和105.27%,增长(与上年同期比,下同)17.93%,增收15,283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8,251万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58,000万元、市下任务57,000万元的100.43%和102.19%,增长18.48%,增收9,087万元。
全县完成财政支出241,894万元,为预算的95.73%,同比增长13.98%,增支29,662万元。
二、强化财政监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得到改善,各项民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收支管理。加大财税及相关部门的协作,充
分挖掘主体税种的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完善收入监管机制。建立“两个机制”,即:部门联动机制,国税、地税、财政齐抓共管,形成了财政收入监管网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由政府主导,定期召开国税、地税、财政收入专题会议。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强化预算管理,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加快支出进度作为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抓手,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等措施,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加大财税政策研究。认真研究国发〔2012〕2号文件,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切实将政策效应转化为经济效益。重点围绕我县重点项目,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增加转移支付补助,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共争取到中央、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8,214万元,财力转移支付补助112,887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县财政支出压力。
(三)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创新投入方式,全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等重点民生支出完成19.53亿元,占全县财政支出的80.74%,较上年增长22.13%,增支3.54亿元。一是积极支持精准扶贫。优化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建立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度,创新扶贫资金筹集渠道,抓好农发行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融资,及时筹集拨付46个贫困村工作经费,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全年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完成贫困村通组公路、庭院硬化、文体活动设施等建设项目192个,财政支持扶贫攻坚工作成效初显。二是认真落实工资改革和老年人福利政策。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集资金1.1亿元,及时兑现工资改革政策。同时,首次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按月分档发放生活补贴。三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压缩5%行政经费用于支持教育“9+3”计划要求。全年共压缩行政经费261万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四是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永山坎隧道、幸福大道延伸段等市政工程顺利推进,道安高速段建成通车,小峰坎隧道顺利贯通,绥正高速正式动工,分水岭隧道全速掘进,重点项目资金要素保障到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
(四)助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一是2015年我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建设共有6大类项目,505个项目。目前已开工实施项目479个,完工项目432个,完成投资约5808万元。二是2015年通过县农民补贴网由省级直接兑付农资综合补贴6910.48万元、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06.28万元。由县级直接兑付油菜补贴资金164.29万元,水稻补贴资金273.64万元,玉米补贴资金144.61万元。三是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个,既郑场卧龙村和麻家坝农发项目,总投资647万元。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和规范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透明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二是全面开展民生领域三年铸廉行动及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发现违规事项20起,涉及金额3308.88万元。其中县直部门3,010.2万元;乡镇298.68万元。三是强化非税管理系统建设,认真做好政务收费中心“非税专柜”的管理工作,已完成非税收入共计60,383.00万元。四是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对2015年全县政府性债务本息偿还金额进行了测算,合理制定政府举债、偿债计划。五是完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及时发现和查出违规问题,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六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会计基础等工作。开展了两期会计业务培训班,全县县直单位财务人员和镇乡财政所人员参加,培训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七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规模,截止12月“三公”经费支出1,990.98万元,去年“三公”经费支出2,026.32万元(其中增加了下划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费用),同比减少35.34万元、下降1.7%。八是继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审批项目439宗、金额15,548万元,采购方式多采用询价方式,其中单笔最大金额是教育局“班班通”项目。
(六)坚持务实创新,推进财政改革
按照县委2015年深改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负责的五项工作,现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1.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xx县、乡财政分成机制,进一步完善经济开发区财税体制改革方案
⑴我县于2012年初即启动了第五轮县乡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测算工作,历时一年,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于2013年2月16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正式行文印发了《县县乡预算管理体制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绥党办发〔2013〕11号),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⑵我县已于2014年9月10日,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行文,在全市率先出台了较为详细的《贵州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绥党办发〔2014〕51号),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送制度和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制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在4月完成对县直60个单位部门检查,并于5月30日前收回财政结余资金1,570.46万元,占应收回财政结余资金的94.58%。并分别于5月15日印发《关于收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通知》(绥财预〔2015〕35号)、8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存量资金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绥财预〔2015〕56号)两个文件,送达各预算单位执行,10月11日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同时,我局拟草了《县县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已报县人民政府研究。
3.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考核办法
我局拟草了《县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方案》,这是一项新生的工作,正在积极探索之中。
4.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实行属地和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单位管理
在县人民政府2015第15次常务暨县长办公会上,审议通过了我局提交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县政府办印发《县行政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及直属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剥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绥府办发〔2015〕62号)实施。我局已将清理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了汇报。各涉及单位正联系县机关事务局划转移交资产。
5.探索建立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在县人民政府2015第15次常务暨县长办公会上,审议通过了我局提交的《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县政府办印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绥府办发〔2015〕120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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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深入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涉农资金的管理和检查要求,认真开展我县民生领域三年铸廉行动及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责成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本着“应知应会、讲求适用、确保实效”的原则,在上年培训的基础上,今年拟在县委党校举办1至2期财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对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临时机构(含指挥部)财会人员再次全面开展一次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其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有效提高全县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九)积极做好改革应对。积极参与和推进“营改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等税制改革工作。努力做好“营改增”后税收收入减少,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乏力甚至下降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