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大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大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办公室:
按照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结合财政局实际,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确保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财政局成立了“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闫锦锋任组长,副局长才让东智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
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财政局内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财政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财政局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严格考核问责
财政局以“三无”创建为目标,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和抓实基层、打牢基础、狠抓调处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突出在建立调处机制和落实上下功夫,在预防控制矛盾纠纷和化解上下功夫,在矛盾纠纷的回访反馈和督促履行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原则,以预防为重点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积极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氛围。
天峻县财政局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二篇:财政局解放思想大讨论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引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在深入调研,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开展了“我为××发展做贡献”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思想认识上找根源,在工作作风上查问题,在方法上寻不足,在做贡献上求突破,收到了良好效果,为下一步的分析检查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一个主题,采取两种方式
围绕一个主题,即就是围绕如何破解学习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为××发展做贡献的主题。采取两种方式,即就是突出集中和分组召开民主生活会两种方式。剖析思想根源,加强作风建设,提出破解措施,促进科学发展。
一是通过分组讨论,确保覆盖全局。按照局班子成员分工,分成四组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分管领导主持,相关股室全体人员参加,无论是股长还是科员,都要求做到畅所欲言,从思想、方法、作风等方面查找自身不足。副局长×××同志在小组民主生活会上,要求本着交流工作思想认识,互相协作,取长补短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综合股股长×××对于办事程序繁杂的问题,从思想认识的角度谈到:“自己以前也曾感到有些程序过于多,但是没有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不够重视,满于现状。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自己深刻认识到思想认识的差距。今后的工作中,要多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站在提升行政效能的高度,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力求人民群众满意。”预算股科员×××同志在分组民主生活会上,结合自身工作情况,从工作作风上剖析道:“以前总认为热情服务、踏实工作就是作风优良,在学习调研中,对于群众反映的财政资金事后监督不足问题,自己才发现仅仅在局里热情服务还不够,还要对于拨出的资金多跟踪、多督查、多问效。”分组讨论时同志们还就工作创新,与时俱进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在如何破解难题,立足岗位做出贡献,促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上形成了新共识。
二是通过集中讨论,实现思想统一。全局性的集中讨论由局长××同志主持。他首先从自身实际出发,站在如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的高度,要求全体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为××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在他的带动下,班子成员纷纷就各自情况积极进行发言。大家不仅畅谈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认识和体会,而且对工作的问题不避重就轻,客观真实地交流了经验做法。分管局长还就分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最后,×局长要求学习实践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搜集好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好的心得体会和发言要做好整理,扎扎实实总结好这次民主生活会,为下一步的分析检查做好基础性的工作。
二、收到三个效果
通过分组和集中讨论,收到了三个效果。
(一)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有了新的认识。民主生活会上,谈论最多的是思想认识问题,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已经不是停留在表面,而是深入到工作实际,触筋动骨的多了,老生常谈的少了,自我批评和提出的建议多了;老好人和抹稀泥的少了。纷纷对照问题解放思想,查找自身思想根源,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找到了转变作风的切入点。民主生活会上,大家对自身作风不扎实进行了深入剖析,对作风好不好提出了新的标准,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看人民满意不满意,成为了大家公认的作风优良新标准。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成为了大家的共识。同时,针对待在县局多,深入基层少;动口交流多,动笔思考少;循规蹈矩多,打破常规少的现象,同志们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交流后,纷纷认为要在基层调研,追踪问效这一方面加大力度,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重视起来,多聆听老百姓的意见,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对策,促进科学发展。
(三)增强了创新发展的意识。解放思想,就是要敢闯敢冒,敢拼敢干,敢抢敢创。但这种积极向上,勇于率先的劲头必须要用“创新”来取得实际效果,赢得发展机遇。在学习调研中,面对我们发展中的问题,大家深深认识到我们的创新依然不够,仍然太少,力度太小。尤其在工作方法上,制度建设上,业务流程中,结合实践,引深创新的呼声比较大。创新不仅仅是表面的和形式上的变,重要的是要合乎实践,尊重规律,方便群众,不能为创新而创新,要注重实效。也不能因保守而不创新,满于现状。重要的是要更新创新理念,紧扣发展主题,破解发展难题,做出更大贡献,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大调解工作汇报青莲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
汇报
为加快推进我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确保全镇“大调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高坪区委、政府[2010]46号文件精神进行全面建设,建成镇、村(居)、村(居)民小组和各部门、各行各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调解工作全面覆盖。现就我镇开展“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构建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1、我镇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法庭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的管理、协调、督促、督查、督办、考核等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由综治维稳专职副书记牵头,司法、信访、维稳、民政办、卫生院等有关部门从事行政执法或调解工作人员组成。成员单位按照“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机制,主要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别和发生地确定参与调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需要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调处或分流指派;协调跨村(居)、跨单位发生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调解员的培训;成立人民调解督导组,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二、措施具体
1、配齐人员,加强队伍建设。由综治维稳专职副书记任专职副主任,综治办、司法所、群众工作办为骨干,镇级政府内设机构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中心日常工作人员有4人,其他相关部门也遵循“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机制原则。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信息上报;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工作检查、督促、指导。
2、建立完善村(居)、单位调解组织,确保覆盖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每个调解室落实专门人员。主要职责:调解合同、婚姻等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调解由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要求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
3、配齐配强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有文化、有素质、有调解经验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特别是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有法律、有政策水平的退休干部、基层干部等人员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制度健全
建立有七项主要制度:
1、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制度。
2、“三三”调解制度和“特邀调解员”制度。
3、定期会议制度。
4、培训制度。
5、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6、联动协调制度。
7、协调、督促、督办制度。
四、程序完善
1、完善调解效力机制。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除事由简单、能及时办结的案件外,应如实记录调解过程,达成协议的要出具调解协议书,并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确保调解文书合法、有效。
2、矛盾纠纷调解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村(居)调委会、镇“大调解”协调中心等有关部门本着案结事了,便民、快捷、高效原则,实行首按负责制。由首按人负责分流、调处或跟踪矛盾纠纷的调解,随时了解动态,稳控双方当事人,不得互相推诿,防止矛盾激化。
3、人民调解程序。原则按照《青莲镇矛盾纠纷调解流程》开展工作。
4、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工作衔接
1、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案件信息通报制度,每周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和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次调解案件信息通报。
2、建立“大调解”组织之间调解员互请互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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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着力“四突出”,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突出“德”的教育。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道德讲堂”活动,如: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文明餐桌行动”等,组织学习《思前食后—厉行节约》,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结合“学雷锋活动月”活动,组织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点评生活中遵德守礼的点点滴滴,积极引导党员干部遵德守礼;结合岗位教育,邀请局道德宣讲员—陈德标同志讲授“工作就是责任”,以其自身经历生动阐述岗位要求,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二是突出“能”的教育。依托“学习年”活动,每两周定期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财政业务知识,由各科室制作“ppt”课件轮流主讲预算、社保、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政策、法规。同时,举办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县委党校阮群老师讲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发挥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三是突出“勤”的教育。坚持大会讲、小会点,充分利用“学习年”活动、“三会一课”等学习机会,组织学习上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解读中央“八项规定”,及时通报明察暗访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加强党性教育的同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时刻敲响“效能”警钟,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效能意识。四是突出“廉”的教育。认真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及时学习传达全省财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一系列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开展“廉文荐读”活动,每月推荐一篇有关廉政建设方面内容分发给干部职工学习;邀请县检察院工作人员授课《慎权疏渎》,组织观看《蜕变与悔悟》警示片,切实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三、注重队伍建设,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着力“四加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提高两支队伍的履职力。一是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财政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汇编印发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坚决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清退会员卡,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时转发《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罗委反腐办2013]2号),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年货节礼等,较好落实“九个严禁”,真正做到“勤俭办公”、“廉洁过年”。二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修订并执行考勤制度和值班制度,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被县效能办定为机关效能建设示范单位。开展“晒承诺、广评议、促作风、提效能”活动,按照要求及时公开9个科室和局长、支部书记的服务承诺,并扎实抓好党员干部践诺履诺,在全县晒诺践诺测评中名列前茅。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要求干部职工不仅要“马上就办”,关键做到“办就办好”,让群众满意,让办事部门满意,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逐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机制,坚持支委成员列席局务会议,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等事项实行集体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如每月经费调拨、重点项目资金拨付、专项资金下达等,均通过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增强财政资金拨付、使用透明度。同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分工协作机制,根据分工履行职责,较好完成本职工作,又能相互补位,构建和谐班子、文明团队,确保财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四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党务公开方面,采取“四公开”,即对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对常规工作实行定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对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实行即时公开。政务公开方面,坚持每季度按时公开一次,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如每季度预决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支农和社保资金下达情况以及财政惠民补贴等,这些财政具体业务、“敏感”资金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均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