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财政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推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央财政逐年加大对农村投入。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国家政策贯彻落实,确保涉农资金专款专用,杜绝铺张浪费、截留挪用现象发生,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显得至关重要;财政部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省、市、县财政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财政部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加强基层财政建设,推进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乡镇财政应充分发挥“稻草人”作用,发挥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

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现状为了了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最近,笔者对大桥财政所2011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进行了一番调查。

2011年大桥镇财政所纳入监管的涉农资金有12项,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中央良种补贴、农村低收入住房补助、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等11项补助性资金和1个项目性资金即“双到”扶贫资金。这些财政资金的政策、拨款文件等信息财政所或镇民政办都已接收到。信息的接收为财政资金监管创造了必要条件。该所还对由本所安排使用的财政资金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

直补、家电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中央良种补贴、农村低收入住房补助、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双到”扶贫资金建立了监管台账。台账的建立有利于财政所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

大桥镇财政所和其他有关站所都已设立涉农资金监督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如财政所就设立了监督电话,便于群众监督。大桥镇对有关财政资金进行了公开公示,公开公示的资金有9项,分别是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补助、“双到”扶贫资金,其中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按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各村张贴公示,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在财政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助情况在镇卫生院和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补助也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双到”扶贫资金由县扶贫办在有关村组公示。该镇加强对惠农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据统计,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资金有9项,发放金额达538.5万元,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村低收入住房补助、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补助,其中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中央良种补贴都在邮政银行发放,农村低收入住房补助、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补助在农村信用社发放。

大桥镇财政所对3项财政资金开展了抽查巡查,包括家电下乡补贴、农村低收入住房补助、“双到”扶贫资金,其中家电下乡补贴是通过电话访问电器购买人,询问其是否已购买家电产品,买了什么产品,多少钱,在哪里购买的,以核实家电商场提供的资料是否与电话访问

内容一致,防止骗补现象发生。询问内容都已做记录备查。农村低收入住房补助和“双到”扶贫资金是通过询问村干部方式进行了解,如询问哪个村的哪些农户盖了新房,哪些人属于低收入住房补助对象,看是否与镇政府提供的银行发放清单一致,询问“双到”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发展什么项目,如购买幼猪办养猪项目、购买鸡苗发展养鸡事业、购买碾米机、榨油机发展加工服务等等。

从调查情况来看,大桥财政所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做了很多工作,但与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财政资金信息分散,财政所接收的财政资金信息只有上级财政部门传递下来的,其他县级主管部门传达的财政资金信息财政所却没有接收到,不利于基层财政开展资金监管。另外,财政所虽然接收了资金信息,但没有将财政资金监管情况如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抽查巡查情况等反馈给上级财政部门。

2、公开公示的资金种类不多,许多项目性资金未进行公开公示;公开公示形式单一,群众监督受限,比如将种粮补贴公示张贴于村组,有些外出人员却看不到,甚至容易被人撕毁;农村低保、优抚、五保供养补助情况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广大群众不易看到

3、抽查巡查的资金种类太少,尤其是项目性资金,加上这部分资金金额较大、使用随意性也较大,抽查巡查时,没有深入项目所在地实际了解,抽查巡查的内容简单;对其他单位如民政办安排使用的农村低保、优抚、五保对象补助财政所未开展抽查巡查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现状分析

1、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似乎是一项新的工作,万事开头难,虽然一些涉农资金如种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早几年就开展了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但这是从管理的角度进行

的工作,比较纷乱、监管起来缺乏头绪,而且当时财政资金监管范围较小,监管触角不广,随着资金监管范围的扩大,监管要求越来越高,此项工作开展起来便有些吃力,未能一下子适应过来;

2、缺乏可以借鉴的模式,每一项监管工作该如何做,怎么做,缺乏统一的步骤、标准,把时间消耗在摸索当中;

3、财政所人手不足,如今一些财政所工作千头万绪,人少事多,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难适应财政资金监管要求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几点想法

1、加强宣传,让加强乡镇财政财政资金监管的意义深入人心,形成广泛共识;各方重视,让社会各届都对基层财政开展财政资金监管予以大力支持

2、提供一种可以借鉴的财政资金监管模式,使基层财政少走弯路,按规定步骤、标准、格式做好各项资金监管工作

3、加强财政所人员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增强大局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提高工作技能,使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起来驾轻就熟

4、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应重点抓好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环节工作:(1)建立财政资金信息通达机制,除上级财政部门传递由乡镇财政安排使用的资金信息,由其他站、所等单位安排使用的资金信息,县级主管部门应将信息传递给财政所一份,以便为乡镇财政开展资金监管创造条件。财政所不但要对财政资金信息做好收集、归类、整理、装订等工作,还要将资金使用、监管(包括公开公示、抽查巡查)情况反馈县财政局。(2)做好财政资金公开公示,由财政所安排使用的财政资金由财政所负责公开公示,由其他单位如镇政府、镇民政等安排使用的财政所应督促其公开公示,公开公示的形式应尽可能丰富,可通过文字、图片、电话、

手机短信或网络平台的形式进行,使群众不出门或在外地打工都能参与监督。公开公示的内容,对补助性资金包括资金名称、政策依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数量及补助金额、举报电话等,对项目类资金包括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实施范围、建设单位、承建设单位、建设内容、责任人和受益人、工作预决算、资金来源及数量、建设时限、举报电话等。(3)财政所应加强开展财政资金(包括本所或由其他单位安排使用的)抽查巡查,扩大抽查巡查资金范围,增加抽查巡查内容。对补助性资金,要核查补助资金是否按规定审核、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公开公示;对项目类资金,应进行实地查看,并做好记录,重点查看项目立项的合理性、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工程招投标、工程验收、使用票证、项目公开公示、资金拨付、项目资产移交、管护等。

第二篇:乡镇财政调研报告一、我县乡镇财政职能基本状况

目前,我县各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

(一)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县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各乡镇财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户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库,内容包括:每户人口数,主要劳动力,种植土地面积等情况以及收入状况等。与镇多办、畜牧站、农机站等部门对涉农补贴对象的小麦种植面积补贴、良种补贴、养殖母猪补贴和购买大型农用机械补贴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三)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了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也加强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给专项资金项目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按月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镇直各部门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空调和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一一登记造册,制定台帐,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联合镇“双代管”办公室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审批,限定报刊费,禁止招待费,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各乡镇财政人员除积极参加县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还参加各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的活动,除此之外各乡镇财所人员每周再抽出2-4小时集中或分散学习法规政策或业务知识,以增强财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每个人员的财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飞猛进的提高。

二、我县乡镇财政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乡镇机构改革后财政所到底会不会撤消。如不撤,乡镇财所的工作在哪里。该如何工作。这种认识上存在的盲点和误区,对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工作开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财政所存在管理松散、人心不稳,工作消极等现象。

2、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中,纪律意识较差,不能严格遵守按时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现象严重,部分干部职工平时挂着上班的牌,做的却是自已的生意,有的长期旷工在外做生意,工作散漫。

3、个别领导敷衍了事。个别乡镇财政所领导在工作上不抓紧,不督促所内干部职工按期完成工作,听之任之;对纪律检查隐瞒、包庇不上班干部职工:检查到缺勤人员时,以外出办事为由搪塞检查组。汇报工作时总是客观原因多于主观原因,没有深入分析主观因素。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乡镇财政指导管理机构。要在财政部门内部明确一个处室具体负责对乡镇财政的归口管理和指导。据我们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区、市)财政厅(局)组建了专门的基层财政管理处(局)负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其中黑龙江、浙江、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等10个省份在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加挂农村基层财政管理局的牌子。我省铜川市从xx年起将原县(区)农业税收管理局改为农村财务管理局,同时将原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更名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乡镇财政的管理工作。大荔、太白、彬县、旬邑、蓝田等县已经明确把对乡镇财政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交由县综改办负责。我们认为,要贯彻落实谢旭人部长关于“乡镇财政机构建设、职能定位、资金监管、工作指导由国务院农村综改办负责;乡镇财政预算、体制问题由预算司负责”的批示精神,对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问题尽快予以明确。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镇财政所履职条件。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解决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不足、交通工具缺乏、办公设备老化等问题,为乡镇财政干部创造必需的工作环境。从铜川、商洛等市情况看,标准化乡镇财政所建设要达到:宿办分离、三室一厅、柜台式办公。所长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面积为20平方米左右,综合服务大厅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从建设投入来看,新建一个财政所需40万元,扩建一个财政所需30万元,更新修缮一个财政所需10万元。另外,乡镇财政所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建议将乡镇财政所的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中省财政补助、市县加大投入”的办法,逐步实施,分三年完成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改造任务。同时,要将乡镇财政所的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局的部门预算,实行集中支付、集中核算。

第三篇:乡镇财政调研报告一、我县乡镇财政职能基本状况

目前,我县各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

(一)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县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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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妥善清理乡镇债务,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首先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县、乡领导要对乡镇债务的危害性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债务工作抓紧抓好。要树立“增收是政绩、消化债务也是政绩”的观念,防止“新官不理旧事”、“债多不用愁度过三年就换届”的消极应付思想。把债务列入乡镇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内容,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其次,要制订还债计划。在全面清理核实乡镇债务的基础上,按债务的来源、用途和现状,区别不同债务情况,制订相应的偿还债务计划,而且,每年的偿债计划要纳入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确保有可靠的资金来源。要按照“上级支持一点,乡镇自筹一点”的办法建立

乡镇偿债准备金,用于偿还由乡镇财政承担的到期债务。第三,要积极主动消化债务。通过拍卖方式盘活乡镇资产及资源,解决部分债务。同时,上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转移支付或专项补助力度,给予乡镇政府必要的资金援助(包括贴息);金融部门也应积极帮助乡镇,对贷款实行停息挂帐,免除部分债务。第四,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乡镇政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一律不准对外提供任何经济担保;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力发展计划,不得打赤字预算,不得在没有偿还保证和偿债能力的情况下,盲目搞建设项目。

南县麻河口镇财政所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