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现将市财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实效、抓投入

为保护我市生态河湖水环境质量,市财政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一)支持开展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为了中心城区广大市民喝上放心水,积极响应市人大动议,*年起,市财政每年筹集万元,设立大方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胡紫县、云图县大方水库水源保护区关停企业和退果还林评估补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从*年起,市财政每年拨付市大方水库管理局万用于大方水库水面清污保洁费及管理费;2019年拨付市生态环境局大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编制工作万元,促进规划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2、积极向上争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据统计,2018年市财政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向上级争取水污染防治方面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万元,其中:下达初密县珠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中央财政资金万元,支持初密县珠湖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工作。

(二)推进市本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全运行

2018年以来,市财政累计安排万元污水处理费用于市本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强化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的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管护,有效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水平。

(三)支持城市生活垃圾治理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2、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有待提高。部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检查中发现一些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未专账管理而是直接在经费账中支付,部分乡镇财务存在基础工作不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等情况。

四、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财政资金支持,全力保障环保投入。二是培植财源,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保障投入三是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利用环保专项基金,全力引导推动环保类ppp项目建设,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四是及时下达各类环保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创新投入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增强财政资金的支持效果,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引导外资和社会资金参加环保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