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2
个人感悟。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搞好工作。国家强盛靠发展,发展靠创新,创新靠人才,人才靠能力,能力靠学习。学习是获得一切能力的基础。学习者智,学习者能,学习者强,学习者生存,学习者发展,选择学习就是选择进步。
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被
预青办评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先进个人,被市司法局评为市“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被阎良区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评为陕西省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被阎良区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深钻苦研,勤奋好学,注重政治思想修养。
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她能自觉按照区委和司法局党支部的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参加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深钻苦研有关知识论观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精心撰写学习体会,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科学判断能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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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普法效果。她在巩固好法制宣传长廊、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法制园地栏目的基础上,在《今日阎良》上开辟了“五五”普法专栏,在阎良电视台开辟了“普法之窗”专题栏目。电视台的“普法之窗”专题栏目面向农村每天一集,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寓教于乐,进行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传播法治理念。为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今年一月在延安街建设了法制宣传一条街,依托路灯杆安装了40幅通俗易懂、便于记忆的灯箱式法制宣传栏;5月份又在胜利路南端建成数字电影广场,每周播放三场法制影片,寓教于乐。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影片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真正知法、懂法、用法。
3、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围绕平安阎良创建,在机关、街道办事处、学校、社区和农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二是积极服务于航空产业基地建设,开展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了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三是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为载体,在抓好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利用法制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针对今年金融危机导致的返乡农民工增多现象,她积极会同区劳动就业保障局举办了5期创业法规知识培训,为200余名返乡农民工和进城务工农民讲解我区扶持农民创业的政策法规,增强了他们创业的信心。四是创新载体开展法制宣传,利用设在我区繁华地段千禧广场北侧的法制数字电影广场进行法制宣传。组织电影放映进入社区、农村、校园,通过播放法制宣传短片,寓教于乐。五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月27日,会同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北屯街道办李桥小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附近村庄数百名群众,全校近二百名学生和老师,周围七个学校的小学校长及李桥村全体干部成员旁听了审理过程,教育广大师生、群众了解法律,知道违法的危害性以及预防犯罪的的重要性,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强化了大家的法律观念。3月23日下午,会同工商阎良分局10余名青年干部在西飞技术学院开展了“志愿服务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