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办法制宣传经验交流

“五五”普法规划提出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以来,我县农村普法工作在各级领导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民法律意识得到提高,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推进。但不容忽视的是农村普法仍留有死角和盲区,仍存在形式大于效果的问题。为查找不足,探索“六五”普法中深入推进农村法制教育工作的思路。本文拟对创新开展我县农村普法工作做以下思考。

一、我县农村普法工作现状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普法教育与新农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相结合,有效提高了农民法律知识,增强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通过挂标语、出板报、抓培训、搭咨询台、派宣传车等形式,在农村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免费为农民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5万册。成立“法制宣讲团”,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乡村,开展《物权法》、《婚姻家庭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开展千名村官法律培训活动,培训农村普法宣传骨干3000余人。开展“三创”活动和“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种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认识不足一是基层领导不重视。个别乡镇领导对此工作不重视,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软任务”,抓不抓问题不大。个别村“两委”干部认为普法工作难以见经济效益,又没有硬性考核机制,消极应对。二是农民越来越看重经济效益,看重短期内带来效益的技术培训而轻视费时费力的法律学习

二、普法力量薄弱。我县11个乡镇都建立了普法领导机构,但一般均由乡镇党政领导副职兼职担任,没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难以保障。另外实际落实乡镇普法任务的机构是乡镇司法所。11个乡镇只有9个司法所,8名工作人员,人员配置严重不足。司法所除了要完成乡镇中心工作外,还肩负人民调解、信访查处等大量工作,加上没有级别,往往难以协调指导相关的单位(部门)做好普法工作,成了一人搭台,唱独角戏的局面。

三、普法形式落后。五五普法我们虽然开展了一些活动,如: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法制文艺进农村等,这些传统的宣传方式在当时的确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活动时间短、次数少,受教育的范围仅占农村人口的少数,不论是形式,还是规模都难以适应农村人口多、分布广的特点。大轰大动过后,又恢复以前,农村普法没有根基,缺乏和风细雨润无声的渐进性。存在传统形式多,创新形式少;被动式教育多针对性教育少;形式层面多,实际效果少,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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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创新载体。在全县农村开展农村普法“百村万户”示范工程建设,即创建200个民主法制示范村,培育10000户普法示范户。可以先在后坪镇开展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完善标准,明确责任,健全考核授予制度,然后在全县推广,通过示范带动,扩大普法层面,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二是创新方法。在报创办普法天地专栏,每月专版开展普法宣传。利用网络媒体,开设法制论坛,开办普法网站,吸引群众参与互动,以律师解答的方式宣传法律。利用数字电视字幕和手机短信,宣传重点法律条文,做到普法教育经常化。与宣传部、文化局联合,组织一批法制光盘普及到村,结合电影下乡播放金牌调解员等法制节目,寓教于乐,增强可视性。三是巩固阵地。要牢牢抓住镇党委和村支两委,建立普法大本营,通过法制橱窗、法制长廊、法制书屋等形式,营造普法氛围。通过镇上组织村干部学,村里组织党员学,一级抓一级,层层带动,形成学法热潮。

四、健全普法机制。建立年度考评制度。各乡镇要结合县普法办的年度普法计划,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农村、农民实际的农村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制定详细的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建立领导包保制度,乡镇领导各负责一个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促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农村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与乡镇挂村、组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挂勾。建立考评奖惩制度,县要把普法考核成绩纳入乡镇年度综合考评的范围,对未达标的乡镇全县通报批评。镇要抓好村级普法工作结账,每年开展普法先进村的评比,给予普法先进工作者一定的奖励。

五、做好基础保障。普法宣传工具的缺乏,远远跟不上时代发展和普法形势的需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力度向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乡镇财政预算要确保乡镇普法经费的数额,并落实到位。县政府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县级普法经费按人均0.3元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普法经费按人均0.5元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县级各部门普法经费按工作需要列入部门专项支出。同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公益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