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文明单位的申报材料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十六大精神的鼓舞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三为”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不断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广泛开展了以公民道德规范普及教育为重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创建效果明显,2003年被县委、县人民政府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之后,我们珍惜荣誉,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了新的台阶,回顾我局“三个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具备了申报州级文明单位条件,现特向县文明办提出申报州文明单位,并附文明单位创建情况,呈县文明办评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是新时期发展的要求,也是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新任务和新课题。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工作重点,把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作为“十五”计划的奋斗目标,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使这一目标顺利实现,把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股、局工会、团支部,宣传股、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开展,领导小组成立后,组织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州委、县委、上级业务部门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搞好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奠定了基矗
二、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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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德建设、诚信建设、集体荣誉等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开展评比考核,严格实行奖惩兑现,使工作由虚变实,由软变硬,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拓展紧密结合起来,联动互带,环环相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通过精神文明建设,调动了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00四年开展法制宣传300多次,举办专题讲座10多次,组织了全民普法考试,调处各类纠纷1900多件,制止群众性械斗70件300人,制止群众性上访78件3568人,安置帮教71人,代理各类案件55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办理各类公证15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上万人次,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根据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了一年打基础,二年争创文明单位,三年争创州级文明单位,四年争创省文明行业的创建规划,制定了相关措施,把争创活动纳入单位内部日常管理工作,在全局上下广泛宣传教育,使大家进一步明确创建文明单位的主要性和本质性,创建规划和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全局广泛开展了学习“文明公民守则”、“文明公民行为规范”,“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文明用语等活动,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文明习惯。同时为使本局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选派干警参加了道德规范普及教育培训班学习,有力地推动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进程。此外,我局还注重抓好内部综治工作,制定了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和卫生管理规定,聘请了专职门卫。加大内部安全防范力度,坚持干警学法教育。坚决杜绝黄、赌、毒进入机关大院,有效地防止了各类打架斗殴,吸毒贩毒,聚众赌博和封建迷信、flg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机关大院治安秩序始终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