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进典型材料

我县位于长江中下游,面积936平方公里,人口34.8万,其中农村人口28.9万。辖11个乡(镇),125个村委会。村“两委”班子中,书记“一肩挑”的占25,村主任连选连任的占56,村干部平均年龄40.8岁,高中以上文化的占66.3,党员干部占65.8,女性干部占13.5。村组全部实行了村务、财务“两公开”。村级建立村民普法阵地345个。目前有32的村聘请了法律顾问。近年来,我县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我县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充分考虑不同乡(镇)、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情民意等因素,从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入手,通过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使全县农民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已基本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良好氛围。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建立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主法治示范村”30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5个,占全县村委会总数的60以上,提前实现了司法部、民政部提出的到“四五”普法结束时,有30的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推进了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一、以“两抓两带三到家”为载体,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我县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紧扣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广泛开展了以“两抓两带三到家”为载体的“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以此带动村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两抓两带”。即,一抓乡镇、村、组干部的法律素质教育。通过抓干部自身的法律学习培训和定向定任务包村向农户宣讲法律,层层签订学法守法责任书,带动群众学法守法。二抓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通过深入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深化学校法制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法律素质。通过学校与在校学生、学生与家长互签学法守法承诺书,带动学生家长和家庭成员学法、用法、守法。

“三到家”。即,一是法律书籍送到家。2003年以来,县法宣办每年均组织市、县两级包村单位,将《农民普法实用手册》,免费送到全县70以上的农户家中。二是学法用法抓到家。全县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法制宣传员队伍,完善了宣传网络。做到县有宣讲团、乡有宣传组、村有宣传小分队、村小组有2—5名有文化、有宣讲能力的人员组成的宣传小组。通过以包村单位、乡镇、村、组干部和乡村教师为主体的法制宣传员,包村包户宣讲法律,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督促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到每家农户。三是守法责任订到家。通过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村干部、村干部包村负责人与村小组、村小组与村法制宣讲员、村法制宣讲员与刑释解教人员、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等重点户,层层签订学法守法责任状,特别是通过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家庭签订学法守法责任状,评选“守法文明户”等方式,促使广大农民在享受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进村入户”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管理村务的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过程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落实村民自治,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开展村民自治,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我县将“四民主、两公开”作为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一是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凡属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审批、村集体经济收益、村干部报酬等,都须向村民公开,尤其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中之重,做到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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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们按照“打击与防范并重”的方针,做到以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来促进法制教育,以法制教育来巩固发展防范工作,做好了“两打击两加强”工作。“两打击”:即根据农村不同地方和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乡(镇)、村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突出的抢劫、偷盗的治安问题组织专项打击;严厉依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铲除农村恶势力,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两加强”:即加强了对农村重点人员的管理,完善了重点人员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的监控防范机制;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了帮教措施,进一步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率。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类“民主法治示范村”中基本上实现了“四无”,即无一例打架斗殴、无一例民转刑案件、无一例治安案件、无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整个社会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是推进“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促进全县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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