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普法工作现状及其对策
区普法工作现状及其对策
自1986年“一五”普法工作开始以来,我区的普法工作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15年来,全区顺利完成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区广大干部的学法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区广大干部越来越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都能主动参加各项学法活动,积极购买学法教材。各级领导干部初步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区绝大部分街道、镇的主要领导在进行重大决策前都能到有关司法部门进行法律咨询,法律的作用与功能在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中得到了运用与发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就是一个例证。该工程,是今年全市重点工程之一,总投资9.3亿元,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农民对国家的法律和有关政策的不了解,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阻力,面对这种情况,镇政府并没有采取简单的行政手段,而是协同有关部门召集司法、土地、城建等部门的同志组成工作组,深入村、组、农户,向广大农民反复宣传国家法律、政策,耐心解释农民的疑问,与此同时,镇主要领导作出决定,征地拆迁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即保证了工作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又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收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其成功经验值得推广。
二是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全区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步树立。越来越多的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在遇有矛盾、纠纷时,都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区法律援助中心“148”专线电话自开通以来,共解答群众来电来访5000多人次。
三是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通过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普及,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依法治村的水平。绝大多数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呈现出高层次发展的趋势;通过宣传普及《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及时有效的解决了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通过普及宣传“严打”整治斗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严打”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人民群众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弘扬,保证了“严打”斗争的深入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工作,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三五”普法期间,全区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以年均22.1和25.6的速度递增。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普法主管机关和全区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真抓实干的结果。但是,由于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实行计划经济,全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仅仅靠三个五年的普法宣传工作是远远不够的。从目前全区的情况来看,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不能适应中国入世后国内经济形势飞速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这是我区“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总目标。法律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以广大公民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为基础。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普法工作有许多新的情况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培养和提高公民现代法制意识显得尤为迫切。加入wto后,对我国的经济领域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但这种影响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还将涉及与市场经济配套的社会领域。在产权、物价、财税、金融、外贸、计划、投资、流通等领域,将逐步按照国际惯例和wto规则建立起统一的市场规则,与之相适应,在户籍管理、就业、教育、收入分配、社会保险、住房等方面的配套体制改革,也将取得更大进展。全国不仅经济更加开放,社会也将更加开放。在这新的社会变革转型期,迫切需要加大有关世贸规则和相公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培养和提高全区广大公民公平、公正、契约、竞争、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
第二,城市建设加快,流动人口增多,普法工作组织难度加大。近年来,随着我市河西新区建设速度的加快,将有一大批大型建筑项目相继开工,区划调整在即,这对我区普法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完善,必将带来一些新的情况。乡镇企业的改制与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的不断增多,外来人口将会不断增加,由于这些企业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将会有相当一部分居无定所的人员成为普法的“盲区”。
此外,普法对象岗位变化频繁,职业流动加快,普法对象难以把握。在区普法工作现状及其对策第2页
计划经济时期,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是单位“从一而终”。普法对象相对稳定。现在,一个人今天工作,生活在这个单位,明天极有可能工作生活到另外一个地点,是“社会人”、“市场人”。频繁的流动,社会身份频繁变化,使普法工作难以掌握受教育对象。
第三,个别街道、村由于种种原因,普法经费不能足额到位。普法经费不足、经费投入与普法实际需要存在差距,一直困扰和影响着全区普法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这也是一个一直未获彻底解决的问题。
第四,信息传播技术飞速发展,对传统的“看书学习”、“坐堂听课”的普法教育模式造成极大的冲击。现代社会是大众传媒的时代,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方式,单调、缺乏号召力、感染力的普法模式,人们已不感兴趣,而更加乐意从千变万化的案例中掌握法律知识,人们迫切需要从直观、时尚、多样化的普法宣传中,获得较高质量的教育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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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要取得实效,还有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法
制实践过程中的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挫伤了公民的学法积极性,影响了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崇尚,削弱了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因此,要特别重视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不仅要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办案,严格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准绳,从维护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用自己良好的形象和法律的威严去影响和带动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