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贯彻侨法、依法护侨是侨务部门的基本职责。我县现有旅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近700人,分布在1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博士以上学位近70人。归侨3人、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近4000人。近年来,为维护好这一部分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我们大胆实践,积极开拓,大力开展宣传侨法、依法护侨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归侨侨眷保护法》是依法护侨工作的法律基础。侨法颁发后,我办及时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讨论,通过学习、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宣传贯彻侨法是统战干部树立侨务法制观念的需要,是侨办转变职能实行依法行政的需要;宣传贯彻侨法是广大归侨侨眷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身维权能力的需要;宣传贯彻侨法是提高全社会对侨务法规的认识,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需要,有利于形成全社会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因此,宣传贯彻侨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要通过开展学习宣传侨法活动,让社会各界知侨法、懂侨法,最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侨务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多举并措,力求实效
为了使宣传、学习、贯彻侨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
在措施上。一是通过县领导率先垂范来推动宣传贯彻工作。采取领导访谈的形式。在《**日报》刊登县政府副县长缪小华同志就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答记者问,介绍开展侨法宣传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邀请县政协领导视察。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吴惠平率县政协海外联络委员会的同志视察侨法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走访侨界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宣传。县领导主动学侨法、宣传侨法,为侨法宣传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制订下发了宣传侨法《意见》来保证学习宣传工作的到位。《保护法》颁布后,县政府办就于1993年2月转发了县侨办关于大力宣传《江苏省实施的办法》的意见,对宣传贯彻《保护法》及实施办法提出具体要求。
在形式上。一是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为宣传侨法营造氛围。每年3月份,我们在全县组织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多年来,侨务部门印发各类侨务法规、学习回答、辅导材料等各类宣传侨法材料1万余份,举办宣传栏、图片展、电视讲话、座谈会等30多场次。通过宣传月集中宣传,扩大了侨法宣传的声势,增加了社会各界对侨法的知晓率。二是开展大型纪念活动,为宣传侨法造势。《保护法》颁布五周年、十周年,县侨务部门都组织了系列活动。请县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在《**日报》刊登纪念文章,着力烘托宣传侨法的浓烈氛围。三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各镇利用座谈会、宣讲会、报告会、观看宣传片等形式宣传侨法。近年来,县、镇两级召开不同层次侨界人士座谈会24(场)次。组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习座谈侨务法律法规,听取县侨办等执法情况通报,就侨法的宣传贯彻建言献策。邀请归侨侨眷代表、涉侨执法部门、侨资企业代表等侨界人士集会,畅谈**侨法宣传贯彻成就,查找问题和不足。四是利用多种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镇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利用有线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横幅等宣传阵地,以生动活泼、简单易懂的文字和绘画形式,大力宣传侨法,增强广大群众对侨法的理解和认识。几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出几黑板报256块,悬挂宣传横幅107条,张贴宣传标语54张,印发侨法原文和宣传提纲2000多份。全县上下形成了电视里有图像、报纸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空中有条幅的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报道声势,使侨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社会更加了解侨法,使侨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依法护侨,温暖侨心
几年来,我们本着依法护侨、为侨服务的宗旨,在大力宣传侨法的过程中,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倾听广大归侨侨眷的呼声,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归侨侨眷的权益,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凝聚了侨心,争取了侨力,为构建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政治权利。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以及侨务部门十分重视、关心和维护归侨侨眷的政治权利,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一是依照《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侨联章程,认真做好侨联换届工作,先后举荐6位归侨侨眷担任侨联主席、副主席,支持侨联独立开展各项活动。各镇建立了侨联小组,挑选了一批优秀归侨侨眷担任小组长。二是落实归侨侨眷享有参政议政权利。考察、推荐归侨侨眷代表人士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至目前为止,已有61人(次)担任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是组织归侨侨眷参加各类争先评优活动。先后有20多人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侨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二)努力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及待遇。县侨办作为《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执法主体,多年来能够严格按照《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协调处理归侨侨眷的各种问题。全县三位归侨退休待遇,经县侨办主动与其所在单位联系,全部按《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落实了男性归侨满三十年工龄退休享受100工资的待遇,他们感到十分满意。归侨朱光惠经过侨办协调回原侨居地探亲,国外段路费按有关规定得到报销。全县侨胞祖坟按有关规定得到保护;全县归侨侨眷住房拆迁补偿按照有关规定得到优惠。由于我们注意掌握政策,认真贯彻侨务法规,原籍我县的海外侨胞及其亲属对祖国政策都比较满意。
(三)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倾听归侨、侨眷的呼声。《保护法》颁布后,通过广泛宣传,广大侨港眷属逐步学会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年来,县侨办共接待归侨侨眷来信来访600余件(次),问题涉及宅基地安排、农转非、上学就业、祖坟保留(修复)、侨房拆迁、集资款返还、看病就医、分房纠纷、困难救济、下岗再就业、企业破产后住房安置等诸多方面,经我们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基本上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落实。如在落实侨房政策过程,协调6户侨房腾出退还房主,并办理了产权证明;22户由当地政府或县财产给予补偿。在旧城改造中,协调处理侨眷下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使侨眷得到了应有的补偿和安置;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中,保留了侨眷因代管侨胞房屋而被抵算的土地承包面积;在有关单位分房中,向分房单位宣传法规,使归侨侨眷优先分配到住房;在农村侨眷翻建住房审批中,协调乡镇有关部门考虑其国外亲人回乡探亲等因素,给予适当照顾,为农村人口较少的侨眷酌情增加了一些宅地面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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