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依法保障司法公正

第一篇: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依法保障司法公正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依法保障司法公正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作为司法活动中的裁决者,如何在新形势下迎接挑战是摆在我院干警面前的一道难题。

我院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院领导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法官的党性修养;通过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法院形象,为司法工作的完成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加强学习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严格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成效。深化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培养全体法官忠诚法律、公正敬业、文明服务的崇高职业道德。

二是本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审判工作两不误、相互促进的原则,扎实组织党组一班人和全院干警开展学习活动,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宗旨,着力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三是在丰富学习内容方面,广泛开展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办案、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的大讨论,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识、司法水平和审判质量,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讲政治与讲法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增强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开展法院工作的自觉性四是在学习形式方面,通过每周五政治学习日,院领导讲课、专题研讨会、观看电教片、集中培训、考核测试等形式,努力把学习引向深入五是着眼于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积极开展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将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养、社会阅历的磨练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我院开展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院党组书记讲党课、举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讨论等活动,更进一步明确党员职责,营造廉政氛围,激发工作热情,树立良好形象。六是立足法院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调动团员青年走向街道,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七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加大了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力度,推动了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截止目前,共编写各类法院工作简报22期,“大学习大讨论”专刊8期,及时上报中院及党委、人大、政府、政法委。被上级法院及各类新闻媒体采用65篇,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八是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创建层次。我院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创造和谐型机关、学习型机关、节约型机关活动相结合,明确提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力度不减,办事机构不削,工作职责不变,工作要求不松,日常检查不少。制定争创文明庭室、文明法官活动细则,实行动态考核,力争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法院党的组织建设,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做好业务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首先是做好领导班子建设,法院领导班子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坚持正确方向,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议事规则,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了分工不分家,互相信任,互相包容、互相维护、相互支持配合。院党组讨论重大事项,能够在充分商量、充分协调中求大同存小异,力求原则上的一致,思想上的一致,出发点上的一致。按照党员先进性教育承诺制的要求,公开对外承诺,认真接受监督。其次是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等专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活动等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增强学习效果。认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要求,严格依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今年以来,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中层领导岗位,并从旗县法院选任优秀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习惯,对环节干部实行了动态,得到了全院上下的一致肯定。各庭室领导调整后,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对机关总支和各支部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针对法院工作特点,实行支部建在庭上,庭长既是业务上的管理者,又是政治上的领导者,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使中层领导做到“一岗双责”,既抓党建,又管业务,保证了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对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制度建设,细化分解创建内容,明确考核细则和验收标准,推动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认真对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要求支部、党员个人加强整改,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结合我院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我院党员先进性教育四个“长效机制”,进一步从机制和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工作学习内容。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执法

抓好法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院廉政建设,是当前法院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年初,院领导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和认真分析情况,重新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订《纪检监察考核办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突出问题和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自己不出问题等方面,将其纳入院领导班子的责任范围,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初的法院工作会议上,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领导责任制的分解和追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院长、党组书记是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院的廉政工作负总责,各位副院长对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既管审判,又管廉政;既抓业务,又抓廉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出现问题,连带追究。我们还以学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不断营造反腐倡廉文化氛围,不断强化法官反腐倡廉思想观念和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弘扬反腐倡廉的法官文化。近几年,我院先后对4名违法违纪干警都给予了相应的处分,并对4名信访反映多、办案效率低或司法不文明的法官调离审执一线,进行待岗培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五、加强法院作风建设,促进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和改进法院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基本要求,是法院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亲和力的重要环节。我院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始终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信访等方面都时刻注意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1-10月,我院在办公楼被拆、办公条件较差、开庭场所不足、审判人员短缺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共受理各类案件1533件,审结1192件,结案率77.76%,共审理各类执行案件597件,执结447件,执结率74.87%,执结标的额600.8749万元,为海拉尔区的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坚持依法裁判与诉讼调解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建立诉前劝导、庭前庭审调解、判后释疑和执行和解制度,努力把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我院以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及时排查化解涉诉非正常访、越级访案件工作。年初,我院接办呼伦贝尔市中院、区人大、区委政法委交办信访案件52件,对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召开院长包案会议,分别包到各分管院长头上。对这52件案件,我们逐案分类甄别,研究化解方案,分别采取不同工作措施处理。截止目前,息访36件,息访率占全部信访案件的69%,剩余案件也做到了有效稳控,正在积极与上访人员做工作,争取尽早服判息诉。目前已有一件案件的上访人表示今后不再上访。上访案件逐一向政法委、中院做了汇报。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认真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让他们打得起官司,我院共缓、减、免交诉讼费33.9万元,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真正把司法关注民生付诸于审判实践。为建立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对每个庭室的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并结合中院的绩效考核工作,制定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强调以制度规范行为。制定我院通过不断完善量化考核制度,以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我院结合实际工作特点,按照简化、必要、适用的原则,认真梳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审判与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审判与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案件质量管理办法》、《案件质量检查办法》、《案件审查制度》、《案件分析制度》、《法院队伍建设考核办法》、《纪检监察考核办法》等,并创新性的将《关于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纳入审判与管理的相关规定中,这些制度基本涵盖了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纪检各个方面,形成了我院工作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对制度的严格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干警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理念,全面提升了法院工作水平,确保法院人员的每一项活动都依法办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而且还强化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发回改判案件加大督查力度,对确认违法审判的,严肃追究责任。

继续抓好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为了全面落实好上级法院关于潜力推进法官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要求,我们通过工作经验交流、调解现场观摩、办案能手评比、案例赏析、法律文书评比、法警封闭技能培训、速录员技能比赛等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干警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各类纠纷的本领。同时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对法官的远程学历教育、后本学历教育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的管理。

六、目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法院工作的组织保证。近年来;我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司法能力不断增强,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是,我们要清醒看到,目前我院干警队伍的整体面貌、素质、能力、作风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影响和制约机关工作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党组领导班子驾驭全局、谋划发展、开创新局面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的建设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有些干警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理想信念淡薄,作风拖沓,纪律松弛,形象不好。

这些问题的产生,归根到底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没有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解决好政治上强的问题,没有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放松了主观的改造,没有把自己定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位臵上。职业道德方面,法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司法不规范、不廉洁甚至司法腐败的行为屡有发生;职业地位方面,法官薪酬待遇偏低、职业尊荣感不强。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审判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和新类型案件,一个业务素质不高的法官是很难适应的,更别说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所以法官业务素质不高,也是产生问题的原因之一。第三,我们对法官和对审判业务在管理和监督上仍存在不到位、不严密、不科学的问题,始终在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保障大局和加强领导方面存在两难和犹疑,一些制度和措施不能有效落实。第四,优化司法外部环境,提高司法权威,增强社会认同度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七、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和意见

法官是法院队伍的主体,抓好法官职业化建设,就抓住了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做好法官职业化建设。必须明确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内涵。法官职业化,就是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培养法官的职业素质,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司法水平,使人民法院法官担当起历史责任,成为依法治国的促进者,我们应当把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到法官队伍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实践这一问题。要做好法官职业化建设重点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多年来,我院利用多种教育活动平台,教育广大干警,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现在法官活动方式和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化,而多元化又必然会带来不同的张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也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地腐蚀着大众的心灵,阻碍着他们的发展和进步;法官与老百姓打交道最多、最直接;法官最容易接触形形色色的当事人,稍有不慎就成为腐败的俘虏。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的前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官职业化的不断推进,对法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关键,我院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在人民法院内部的吸引力,培养广大干警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并着力解决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办案、司法不文明等问题。教育干警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通过学习和实践,自觉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修养,锻炼意志品质,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力,教育法官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能适应形势的合格法官。要利用此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努力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促进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和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搞好法院队伍建设,重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应当通过多角度、全方位不断加强班子建设,使班子成员在处理问题上认识一致,行动上步调一致,成为团结和谐的领路人。第一,讲民主。民主是和谐发展的动力,是凝聚人心的有效手段。对法院重大事项,院党组应做到公开透明,努力实现法院内部多层次、全方位的良性互动监督。第

二、讲作风。“领导就是向导,班子就是样子”。要求法官做到的班子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做好,凡是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处理问题公平合理,一碗水端平,为带好审判队伍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三,讲大局。在工作中,班子应不断通过学习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积极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

一方面是要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条件选任法官,进一步规范法官选任程序,统一法官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严把“进口关”、“源头关”确保新选任的法官在政治上、业务素质上都达到较高水平,当前进行的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就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措施。另一方面是对在职法官系统地、有计划地进行政治、业务、综合知识方面的强化培训,这要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各级党校、及有关院校大力培养一批政治坚定,思想敏锐、业务精通,作风正派,言行端正、德才兼备、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法官。同时实现从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性培训为主的转变,注重培训实效,注重解决实务问题能力的提高,增强法官的理论水平和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审判业务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如股票、债券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只有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才能审理好案件,因此就有必要举办各类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研讨班,提高专业水平,同时将培训内容引入考核、任用机制,增强干警的业务钻研精神,也就才能造就一支专家型的审判队伍。另外还要做好出人渠道,对政治、业务能力不强、办事效率低、严重影响法院形象的人员,要调离法院,以确保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四)推行法官助理制度

法官的职业化建设不能孤立进行,法官助理制度是重要的配套制度,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本身没有审判权。通过实行法官助理制度,应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理顺法院审判人员与其他各类人员的关系,保证法官专事审判,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五)从优化司法外部环境上增强社会认同度

正确处理依法服务大局与严格职能定位的关系。坚持依法独立审判、适当延伸司法职能、以卓有成效的服务保障工作赢得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同;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态度必须坚决;正确处理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在审理案件中畅通新闻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吸收舆情民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客观上要求作好社会矛盾纠纷最终裁决者的法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和丰富的司法经验。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成为衡量社会发展,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我们应当遵循司法审判工作的客观规律,严格执行“法官法”规定的各项条件,严把进口,疏通出口,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和精湛的专业技能的法官队伍,从而更好地担当起依法治国的重任,因此说,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人民法院的必然选择。

第二篇:加强法官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加强法官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编者按】

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对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夯实反腐倡廉建设思想基础具有重要作用。我市把2011年确定为全市党员干部立德守信年,9月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组织开展了“一把手谈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各单位一把手围绕思想道德建设主题,结合本部门实际,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明确举措,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文章,近期本报将陆续刊登,以飨读者。

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迫切期待和要求。法官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关键在于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必须把法官思想道德建设纳入法官反腐倡廉工作体系之中,科学统筹,全面推进,务求实效,筑牢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要充分认清加强法官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百行以德为先,万律以廉为首”,对于人民法官来说,更是如此。法官承载着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司法机关是社会利益关系必不可少的“调节器”,是群众解决纠纷的重要渠道。由于人民法官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神圣职责,因而社会公众对法官的期望值远远高于其他行业和其他人员。老百姓最朴实的认识就是:只有品格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做出无私心、无偏见的公正裁判。法官没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就不可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也就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首要的是加强法官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法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培养从事司法工作所必备的良知、守法、公正、廉洁等思想道德品质,坚持执法如山、清廉如水,永葆人民法官的本色。

二、要注重发挥先进文化对法官思想道德的引领功能

法官思想道德建设属于法院文化建设的范畴,先进的法院文化可以孕育法官高尚的思想道德。道德说到底是一种自我规范,马克思曾经提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通过法院文化的引领能够促进法官的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调整、自我提高。缺少文化根基和浓厚文化氛围,难以养成具有高尚人格和良好操守的法官群体。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以弘扬“团结敬业、博学审慎、创新卓越、清廉公正”的如皋法院精神为核心,着力打造法院精神文化;以新审判办公大楼和基层法庭建设为依托,加强文化长廊、廉政书架等建设,着力营造具有法院特色的物质文化;以《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等为标准,着力打造审判和行为文化;注重发挥廉政文化在思想道德建设体系中的过滤器作用,坚持环境育廉、教育思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使廉政文化在每名法官心中内化为无形之法,自觉抵制各种侵蚀。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法院文化的引领功能,以争创省级和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点为目标,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举办法官论坛、学术研讨等文化活动,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文化养分滋养法官道德情操,激发法官的责任感、尊荣感,增强法官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

三、要高度重视制度对法官道德操守的保障作用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两个方面。道德良知,既是内心信仰,更是行为养成。只有依靠制度的力量才能根治存在于司法领域的“潜规则”,才能使法院队伍始终保持风清气正。要从健全办案人员责任机制、执法办案操作流程规范机制、执法办案评查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着手,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要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立案、审限、撤诉、结案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法官正确行使其国家赋予的权力。认真落实重要执法活动集体研究制度,坚持对重大执法活动实行党组、审委会集体决策。针对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顿和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民意沟通反馈等机制,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制度,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法官公正廉洁司法。

四、要通过法官思想道德建设整体推进队伍建设

加强法官思想道德建设必须与队伍建设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切实把好法院干警进口关。遴选法院干警、审判员以及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要坚持德才兼备,并且以德为先,严格审查道德素质,对于有道德劣迹或因违反职业道德被处分的,应一票否决,通过改进法官遴选机制来保障和提高法官人品道德素质。同时,要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各种激励约束机制,努力实现法官人才资源的优先开发与积累。坚持以开展教育培训为抓手,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结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高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坚持以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树立法官公正廉洁执法形象。反腐倡廉的核心机制是监督机制,离开有效的监督,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形同虚设。必须将强化监督作为确保公正廉洁高效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拓宽内外监督制约渠道,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人人都是法院形象,案案体现公正廉洁”。公平正义永远是法官的理想和永恒追求,法官应当将思想道德修养作为长期任务而努力。

第三篇:加强法官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公正加强法官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公正

作者:戴翼发布时间:2010-06-2814:02:47

说起法官,人们就会想到“公平正义”、“道德智慧”、“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等种种溢美之词,就会想起“明镜高悬”、“明察秋毫”、“胜败皆服”等对优秀法官的古今写照,就会想起“包青天”、“海瑞”等传诵至今的清官形象。所有这些,是人们对法官职业的崇敬,更是人们对新时代法官的期待与愿望。在实现法治的路途上,人们希望社会不公现象能在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里得到抑制和矫正,从而将更多的希望寄托于法院和法官,而司法公正最重要、最基本的支撑,便是法官的素质和作风。古今中外,法官在解决具体纠纷过程中所体现和具备的作风、知识、素质、涵养等人格魅力,始终是征服民众的恒定力量和实现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础。法官在办案中的任何枉纵或偏倚,其影响都将远远超过个案本身,直至损害司法的信誉和权威。

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背景下,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如何树立为民、求实、负责、奋进、清廉、实干的作风,打造公正、清廉的良好法官形象,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十分紧迫而繁重的现实任务。

就人民法院而言,工作作风主要是指审判作风。审判作风是衡量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乃至整个社会中的形象、地

位、威信的重要尺度。“公正与效率”的最终价值,很大程度上要在审判作风上体现出来。良好的审判作风,会转化为公正裁判和高效率;相反,不良的审判作风则可能导致错判。裁判正确,办案效率高,法官审判作风又好,就会获得最佳的社会评价。只有法官的作风好了,司法为民才能落到实处;只有法官的作风好了,司法权威才可能树立;只有法官的作风好了,社会才可能实现公平正义,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了更好地为构建和谐新宁提供司法保障,我认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中央提出的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与实践锻炼的结合,积极引导审判人员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立足审判岗位,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依法治国方略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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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机制。当前我们法院要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队伍管理建立健全不愿为的作风预防机制,不能为的作风监督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从制度上来规范法院领导干部工作。

五要增强自律意识和能力。自律是领导干部抵御不良风气的根本武器,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力量根源。具体来说就是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管好自己腿,不该去的地方我们都不去,管好自己手,不该拿的坚决不能拿,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能吃,同时还要管好自己家属及亲友,不能自己一身正气,身边歪风邪气。

只有法院领导干部的作风好了,公正司法才能实现,司法为民才能落到实处,司法权威才能树立,社会才能实现公平正义,法院才能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