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近几年来,我省质监系统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纲要》和《实施意见》,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为己任,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标,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近年来,我省各级质监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源头抓质量,充分质量监管、标准化、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等工作平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的有效性。

1、贯彻《产品质量法》,扎实推进质量监管工作。围绕源头抓质量,建立和完善定期检验、专项抽查、应急抽查等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加大对安全产品、节能产品、主导产业产品、大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监督力度,开展定期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采取召开专题质量分析会、督办、复查等形式,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和产品合格率的提高,如20*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2.2%,比20*年提高了8.6个百分点,省级抽查合格率84.52%,比20*年提高了1.88个百分点。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更加严格,改革许可证管理工作程序,启动全省眼镜验配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取证工作,加强对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发证产品的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积极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参与总局的“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测评,我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获得84.39分,排名居全国第二。

2、贯彻《标准化法》,深入开展标准化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法》、《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措施,促进了我省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组织制修订省地方标准,进一步健全了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企业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我省首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稳步实施,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区分别达35个和65个。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向前推进,有4家和15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制定出台了《美容美发服务质量与规范》、《美发美容服务企业星级划分与评定》等省地方标准,促进了服务业的规范发展。

3、贯彻《计量法》,切实加强计量工作。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积极筹建计量标准和计量检测新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改进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精度,降低能源和原辅材料消耗,使三钢、福炼、雪津啤酒、龙岩卷烟等一批重点用能企业加强了对煤、电、油、气和水消耗的控制,企业效益名列全国同行业前列。围绕节能降耗,指导帮助200家重点企业建立完善了计量检测体系,促进企业的节能降耗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积极拓展计量监管范围,加强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计量授权管理,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计量管理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为交通安全提供技术服务。突出抓好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农村、城镇、社区卫生所及私人诊所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认真开展计量加油机作弊的专项整治,有效防止了加油机作弊行为;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管理等工作,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另外,还严格执行《认证认可条例》等,认证工作不断加强。积极推动iso14000、iso18000、饲料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食品质量、绿色食品、绿色市场、有机产品、haccp等认证工作,促进食品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组织认证有效性检查、认证机构办事处专项检查、3c认证产品专项检查、认证咨询机构违法行为检查等各种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严格实验室监管,组织实验室能力验证比对,启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二)深入推进打假整规工作,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健全辖区打假责任制,强化法技结合的打假理念,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强化打劣扶优、法技结合的理念,深入推进打假整规工作,主要是用好用好职业打假举报人、行业打假举报、企业打假举报等三个渠道的举报信息,开展信息、计量、标准、检测四种打假,深入查找案源,查处制假案件,深入推进打假整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组织开展了农资专项打假活动。每年在“3.15”和春耕期间,组织开展了“质量检测进乡村、服务农民到田头”农资专项打假活动和“四个下乡”(检测下乡、咨询服务下乡、受理投诉下乡、打假力量下乡)活动,福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到现场采访,社会各界反应强烈。二是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质量专项整治。以“五一”黄金周为契机,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开展旅游区计量、标准、特种设备、食品为内容的“四合一”专项检查行动。三是组织开展茶叶质量专项整治。对全省茶叶企业、小作坊、初加工农户、茶庄进行全面调查、专项整治和咨询服务,并结合茶叶市场准入,引导茶叶企业规范化生产,全省有近百家企业获得qs证书。四是组织开展絮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卫生巾、一次性尿布、贴身的内衣内裤、“黑心棉”等产品,特别是以9月新生入校为契机,重点打击“黑心棉”。与此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建材、“六一”儿童食品、玩具、腐竹、化妆品、电热毯、人造板、液态奶、水泥、煤炭、含乳饮料甘氨酸、含苏丹红蛋制品等产品的专项查处和整治,督办了总局转来的案件和其他一批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两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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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开展生动有效的质量法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一是组织媒体报道质监动态新闻。积极向媒体发送稿件,共撰写、提供质监动态新闻稿件370多篇,拟写新闻通稿60多件,省级媒体共报道我省质监系统新闻940余篇(次)。二是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3.15″活动、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查无证食品,保两节安全”等专题宣传活动;在福建日报上开辟专版,开展创建中国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专题宣传,召开20*年福建省“国家免检产品”授牌大会等。三是积极组织重点宣传活动。组织记者采访关于果冻标准实施的情况、开展含乳饮料中违规使用甘氨酸行为的治理情况、打击黑心棉情况、三明市品牌大会情况、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情况、计量节能降耗和加油机专项整治情况、查获”涉红”鸡蛋情况等,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四是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布质量监督抽检情况。向省内主流新闻媒体通报了总局产品抽检报告28篇(次),组织报道了我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情况15篇(次),曝光部分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部分企业,切实引导了消费。

2、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一是建立健全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质监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了本部门工作人员中长期法律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统一实施,避免多头重复培训;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了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将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干部在职学习和培训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此外,我局还采取多种形式,促进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通过召开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会、创办《解案说法》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一线执法工作的指导,提高了系统执法办案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照总局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办理行政执法证,目前,全省质监系统共有1800多名工作人员依法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证》。另外,针对执法证件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通知》,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分级集中管理。据统计,省局现已收回、集中管理省局直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证》161本。三是强化公信力建设。全省质监系统深入开展以治理商业贿赂为主要内容的公信力建设活动。省局党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把加强公信力建设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信力建设意见》,从行政机关、技术机构和挂靠学(协)会及中介机构三个层面提出公信力建设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促进了行风和效能建设。

3、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组织召开全省执法机关问题研讨咨询会议。邀请省人大法工委领导现场解答执法人员关于在行政执法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并就如何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等问题进行讲授、探讨。并与省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协调机制、有关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讨。二是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延期审批工作。认真受理、办理各设区市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延期审批工作;将行政执法案件延期审批工作列入每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以督促各设区市局按时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切实增强各设区市局行政执法办案效能,促进依法办案。三是为基层单位提供执法办案法律咨询和指导等。20*年,我局共为各市、县局提供法律咨询120多起;研究答复各市、县局关于适用法律问题80余个;直接指导市县局进行案件办理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促进基层质监部门正确适用质监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