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作为党领导的人民法院,不忘初心,就是要,坚定不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推向前进。
强化为民理念。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这是对为民理念最质朴的诠释。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对当事人负责、受当事人监督、让当事人满意。要深入了解群众的司法关切,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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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强化便民措施。“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人民法院要不断细化服务节点、深化服务内容、完善诉讼服务设施,全面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要大力弘扬坚持群众路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最大限度确保群众方便诉讼、快捷诉讼、高效诉讼。要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用,让司法的人文关怀和进步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强化亲民形象。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党的生死存亡。司法作风无小事,人民法院要切实落实司法文明礼仪,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热心解决当事人困难,让当事人打一个受尊重、有尊严的官司。要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习惯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让当事人打一个通俗、明白的官司。要坚守职业道德,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让当事人打一个放心、满意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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