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镇司法所各项制度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工作职能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所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司法所各项工作,认真制定和精心实施司法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自觉服从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模范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勇于探索、大胆开拓,优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一方平安作出积极努力;

三、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对所内人员明确分工、职责分明,对基层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并实施工作考核,对有关的信息、统计、资料收集等工作做到台帐齐全,档案完整;

四、重视抓好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全所人员胜任本职工作,并且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无因素质低下、工作不力而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

五、增强民主管理意识,所内重大事务通过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集思广益,防止工作失误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干警岗位职责

一、按照岗位分工,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和胜任本职工作;

二、自觉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程序;

三、树立公仆意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息、重大事项以及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所领导或上级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廉洁自律制度

一、按照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二、清正廉明,不得接受当事人馈赠请吃;

三、秉公处理各类事务,不得徇私舞弊;

四、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泄漏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引诱、胁迫当事人接受他人的意愿;

六、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七、对群众的申请事项不推诿、不敷衍,及时受理,及时答复,不得以冷漠、生硬、蛮横、推脱或拖延的态度对待当事人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每月向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二、定期开展纠纷排查、预防工作,对本辖区排查出的易激化纠纷和群体性纠纷,要进行情况分析并落实相应措施,同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三、对本辖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群体性纠纷和易激化纠纷,在第一时间向县司法局和镇领导汇报;

四、对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本部门难以解决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重大群体性纠纷,由司法所长向镇领导请示,并报告县司法局;

五、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有失控、脱管、下落不明、重新违法犯罪嫌疑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及时向县司法局和镇领导报告;

六、刑释解教人员在安置帮教期间下落不明、有重新违法犯罪嫌疑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及时向县司法局和镇领导报告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干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司法所干警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司法所干警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有下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1、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的;2、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后果的;3、行政行为中有徇私舞弊的;

4、行政行为中假公济私,实行打击报复的;5、利用职权支持、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

三、司法所干警对本人负责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追究处理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业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主要工作职责、工作分工;

2、业务工作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3、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4、业务工作流程。

二、公开形式:

1、设立业务公开专栏;2、印发业务公开资料;

三、公开原则:

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政治学习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二、业务学习围绕司法所八项职能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对新颁布和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要及时组织学习;

三、政治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时间为每周三下午,每月不少于6小时,全年不少于72小时;

四、统一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建立学习档案,进行学习考试,做好学习总结。学习要有目标,有心得体会,有学习笔记;

五、政治业务学习要做好考勤登记,要定期进行测试。对无故不按要求参加学习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特殊情况没有参加学习的要进行补课,补测;

六、按要求及时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一、按业务分工,对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确定岗位目标。并实行目标管理考评,考评工作与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相结合,围绕司法所全年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

二、司法所长对本所的全面工作负责,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八项业务,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组建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村调委会要达到“六统一”标准。主动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调解纠纷成功率达98%以上;

四、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在农村的法律覆盖面达90%以上,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做到无违纪,无投诉;

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建档立卡,安置率和帮教率达100%,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积极为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出合理法律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信访工作;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重点,抓好载体,务求实效;

八、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业务考核评比制度

一、根据工作部署,结合本职岗位、制定年度业务考核规划,明确考核标准,开展考核评比;

二、实行目标管理考评。以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学赶先进,争创一流业绩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为目的;

三、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围绕长期考核经常开展,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日常工作纪律、办公环境卫生、集中学习和集体活动等活动,随时进行考核;

四、考核评比与工作成绩相结合。将工作业绩和上级领导对工作的肯定程度作为评先优先和考核评比结果的依据;

五、考核评比采取打分方式,与上级机关的业务考核相对应,以得分多少确定考核名次;

六、考核评比结果定期通报,对考核取得较好成绩的应给予适当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考核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办理各种业务要求必须认真登记,受理事项详细记载;

二、所长对所内受理事项要定期检查,对不按要求完成和在处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改正;

三、定期对受理的事项和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要求有情况,有分析。统计数字必须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数字;

四、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和处理的各种事项必须按要求存档。对上级机关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整理归档;

五、所有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卷宗要求完整、准确、齐全。卷宗的装订一律规范、完整,卷宗的文字材料要求清楚、整洁,必须使用钢笔或黑色碳素笔填写,打印件和原稿同时存档;

六、有专门档案柜存放档案。档案因该按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放置。要有必要的防潮、防损、放火、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档案保管期限按规定处理;

七、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中的内容。普通卷宗要按时归还。要定期清点,及时清回借出卷宗。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业务例会制度

一、一般情况下每半个月举行一次业务例会,特殊情况下随时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

二、会议由所长主持、全体干警参加,根据情况可以邀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或相关部门人员;

三、会议就近期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一些涉及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进行集体讨论;

四、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能主观臆断,使用法律正确,处理公平、合理;

五、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情况形成通报,上报主管部门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群众监督制度

一、日常工作既要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监督,又要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二、对本所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三、行政职能、业务只能公开,各项制度向社会公开;

四、所内财务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财务管理由专人负责,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五、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监督员反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员的建议和意见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纠纷排查、回访制度

纠纷排查和回访,直接关系能否有效地防止纠纷激化和巩固工作成果,纠纷排查,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对辖区内的民事和经济纠纷的发生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处理的活动。司法所要积极组织好辖区内纠纷矛盾的排查,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要有计划地安排,每个月要求基层农牧连队要自行进行一次纠纷排查,司法所对其工作要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我镇的具体情况,司法所每年应在春节前、五一劳动节前、八月份、十一国庆节前、年底前在辖区内组织大规模的排查活动,这几次大的纠纷排查活动要具备以下几个因素:一是要有计划;二是要有动员;三是要有详细的入户排查登记;四是要有工作简报、纠纷大排查情况统计表、总结;五是要有相关的图片记录。回访,是司法所对协助调委会调处的重大疑难纠纷效果进行检查的活动。回访,对于保证工作质量,巩固工作成果,提高司法所的社会信誉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回访要有重点,一般是对达成的协议是否能按时执行等进行每半年回访一次。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考勤制度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二、病、事要请假。本人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假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每位干警,必须参加镇政府签到、学习、考勤,每月签到次数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四、请假批准权限。请病、事三天以内,由镇领导签字审批;三天以上经镇领导签字后,报局领导审批。请假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请病、事假年累计45天以上,有病住院累计超过90天,不得评先晋优;

六、所定期与不定期抽查干警在岗情况,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不在岗的,上报县局或镇政府处理;

七、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年累计旷工在30天内,或病事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先、评优:

1、病事假累计45天以上者,有病住院超过90天者;

2、旷工年累计超过3天者;

3、不能完成目标责任任务者;

4、违反法规制度,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九、探亲、婚、产假、工伤、丧请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每月考勤情况由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县局基层管理股存档;

十一、无故长期不上班者,依照公务员法,报有关部门处理。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制度

一、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涉及法律援助的来信、来访;

二、受理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登记,并进行初步审查;

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有权处理的部门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对有关部门移送且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结果;

五、接待群众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语言文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压制、推诿、拖延,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或接受吃请;

六、律援助对象:

1、未成年孤儿、社会孤老、经济特困老人及残疾人员;

2、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有物质困难条件的居民;

3、其他不能够支付聘请律师或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的法人和居民;

4、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由法院指定刑事辩护的被告人

七、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法律事项;

3、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或请求合法待遇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6、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二、对每名矫正对象指定专人负责对其开展矫正工作,做到“四知道”(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居住地址、活动范围、亲属概况);

三、加强对表现较差的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出现情况要及时上报,不得越权违规处理;

四、定期或不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查访,避免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五、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语言文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压制、推诿、拖延,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或接受吃请

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司法所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和正常运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司法所所有计算机为固定资产,由所统一管理;

二、严禁访问国际互联网。工作期间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播放观看影像、实时在线聊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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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司法局铁峪铺司法所

各项工作制度汇编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